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醫學科技教育發展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醫學科技教育發展中心:浙江省衛生計生委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主要承擔全省醫學科技教育項目管理與服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培訓,以及衛生高層次人才評價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財務綜合管理人員1人,為專業技術崗位。
招聘對象為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具備學歷、學位證書。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以下具體要求: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會計、審計或財務管理等專業;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7月6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7月6日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姓名”)到專用郵箱75207629@qq.com,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5人,否則取消本次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后,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初定于7月8日在杭州市內舉行。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會計基礎知識。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水平和語言表達、溝通協調、應急應變等綜合素質。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最優者(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衛生計生委網站(http://www.zjwjw.gov.cn,信息公開/招聘公告);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指定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衛生計生委(人事處):0571-87709026;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7709120(吳老師)87709102(施老師)
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xls
浙江省醫學科技教育發展中心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