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教師崗位工作人員2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技能條件。
4.適應并具備崗位要求條件。
5.大專及以上學歷。(有教師資格證優先錄取)
二、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簡歷投遞的方式報名,由學校工作人員電話聯系并確認報考信息,2016年6月24日前發電子版簡歷到郵箱并提交報考申請。
聯系電話:吳老師13830001210 郭老師18919017607
郵 箱:1454371498@qq.com
三、準考證。
請于于2016年6月24日至25日,攜帶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到校領取。(不能參加考試的應聘者請電話練習溝通。)
四、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考題范圍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面試。
面試分試講與答辯兩個環節,試講時間25分鐘,答辯時間10分鐘,答辯環節要求考生現場回答考官提問的問題。
六、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占6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占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40%。
七、體檢和考察。
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序等額遞補,沒有參加面試的考生不能遞補。
八、成績公布及擬聘人員公示。
考試總成績及招聘人員名單以學校公示為主。
九、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經主管部門審核后,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