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和《蒲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素質人才試行辦法》規定,以及我縣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情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高素質人才17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和專業知識或技能。
(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資格和條件(詳見附件1)。 在編在職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6.現已由蒲江縣財政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招聘單位、崗位和人數
詳見《2016年蒲江縣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高素質人才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4日—7月15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投遞簡歷報名。應聘人員填寫《2016年蒲江縣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高素質人才報名表》,投遞到電子郵箱(44694263@qq.com)進行報名。
3.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2)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年齡、工作經歷等條件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考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資格初審
1、時間:2015年7月4日—7月16日
2、方式:網上審查。資格初審情況在應聘人員報名后一個工作日通過郵箱回復或電話方式通知到本人。
(三)資格復審
1.時間: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點:蒲江縣大北街45號縣委組織部人才辦(中共蒲江縣委綜合樓四樓)。
3.提交材料:應聘人員本人須攜帶以下材料參加資格復審:①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②《2016年蒲江縣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高素質人才報名表》一式三份。③報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畢業證、學位證、從業資格證、技能等級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執國外或港澳臺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④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證件類照片2張。⑤現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服務基層大學生志愿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級項目管理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復審合格后現場領取《面試考核通知書》。資格復審情況,于2016年7月22日前在蒲江公眾信息網公布。
(四)招聘方式
主要采取面試考核方式進行。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
5.成績公布:面試結束一個工作日內通過蒲江公眾信息網組織部子網站公布(http://www.pujiang.gov.cn/index.php?cid=1324)。
(五)體檢及考察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且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如成績相同,以所有考官給出的面試總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成績仍相同,則以面試考官給出的最高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成績仍相同,須進行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果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縣招聘主考機關指定的醫院進行。
2.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
3.體檢合格的,由縣招聘高素質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同用人單位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個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應聘人員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蒲江公眾信息網組織部子網站公布(http://www.pujiang.gov.cn/index.php?cid=1324)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違規違紀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
(七)聘用及報到
1、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符合《蒲江縣引進和培育高層次高素質人才實施辦法(2016年修訂)》相關激勵政策條件的,享受相應待遇。
4、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從聘用之日起,應在蒲江縣工作滿5年及以上,方可申請辦理調動手續。
四、監督及咨詢
為保證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電話:
中共蒲江縣紀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028)88530166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蒲江縣人才辦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8)88524685。
1.2016年蒲江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素質人才崗位表.doc
2.2016年蒲江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素質人才報名表..doc
蒲江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