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宣城市體育運動學校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市編辦《關于市直部分事業單位2016年度新進人員計劃的批復》(宣編辦函〔2016〕30號)等規定,宣城市體育運動學校面向社會公開引進1名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
(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引進對象及條件
宣城市體育運動學校引進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四)適應崗位需要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詳見“2016年宣城市體育運動學校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一覽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五)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六)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四、引進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引進按照發布引進信息、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含報考資格復審)、公示、審批、簽訂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本次引進公告通過宣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xcrs.gov.cn)、宣城市教育體育信息網(www.xcedu.net)等網站發布。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在宣城市教育體育信息網發布,報考人員請及時主動到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集中統一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與地點:
時間:2016年7月11日—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地點:宣城市教育體育局人事科(二樓)
3、報名所需材料:報考者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等級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6年7月31日前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需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2016年7月31日前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學位證書待授”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在編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代報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和報考者出具的代報名委托書。
4、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宣城市體育運動學校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初審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于面試前一周另行通知)。
5、注意事項:
(1)報名工作結束后,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再受理;考生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若不真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后果自負。
(2)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面試。
(3)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采取試講方式進行。按照集中備課、臨時抽簽方法確定教學能力測試順序,依次試講。試講時間不超過30分鐘。
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組的一半以上,計算試講成績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其他五位評委的平均分為最后成績,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法,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教學能力測試費80元/人。
3、當報名人數等于引進崗位計劃數時,設定面試成績70分為最低合格控制分數線,達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
(四)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復審)
1、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復審)工作由宣城市體育運動學校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領導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2、體檢和考察人選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引進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若面試成績相同,則依照學歷層次由高到低順序確定;若再相同,則依照專業技術職務或裁判等級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遞補參照此法)。
3、體檢標準和程序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4、考察內容為應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同時對其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審查。若發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因下列情形導致引進崗位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報考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1)擬引進人員體檢、考察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
(2)擬引進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引進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擬引進人員公示結束前);
(4)導致擬引進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引進各環節的結果在宣城市教育體育信息網網站上公示3天,其中擬引進人員名單(體檢和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六)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引進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報送相關材料到市人社局審批。對違反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引進崗位所要求條件相應材料的,取消引進資格。審批后,引進人員須在15日內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引進工作紀律
(一)實行回避制度。引進單位負責人和引進工作人員涉及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響引進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在引進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本方案的行為必須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
(三)對有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第30條、第31條、第32條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情形的,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有關事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宣城市體育運動學校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領導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教體局人事科0563-3033022
監督電話:市教體紀工委0563-3033005
2016年宣城市體育運動學校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一覽表崗位表(待公布)
宣城市體育運動學校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領導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