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體育訓練中心為市體育局下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集訓練和教學為一體的國家級體育后備人才訓練基地,主要向省和國家體育訓練單位輸送高水平運動員。為加強體育教練員隊伍建設,優化教練員隊伍結構,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體育教練員。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連云港市體育訓練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教練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體育事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教練員職業道德,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備《崗位表》(附件1)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五)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同等學歷)。
(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2016年6月30日,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七)具備適應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八)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招聘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方式:采用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兩種方式。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網絡報名:將填寫好的《連云港市體育訓練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教練員報名表》(見附件2)及個人相關報名材料的掃描件和近期2吋免冠照片電子版一并壓縮成“壓縮包”發送至電子郵箱biehb2008@163.com,郵件標題請用“姓名+應聘崗位”標注。
現場報名:攜帶填寫好的《連云港市體育訓練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教練員報名表》(見附件2)和個人相關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連云港市體育局辦公室(連云港市海州區海連東路34號五樓)報名。報名電話:0518-85817650,聯系人:別懷兵、盧星。
報名材料:應聘人員須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連云港市體育訓練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教練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一份,現場報名的應聘人員可現場填寫。
2.2張2吋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證(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學歷驗證報告(個人可登錄“學信網”并完成注冊后,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具體方法可結合網站示例進行操作)等材料;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
3.崗位表中要求的2周年以上相關教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本人或所帶運動隊(員)獲得應聘崗位要求的成績證明資料。
(三)報名費用:報名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特困家庭畢業生持民政部門核發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工會組織核發的《特困職工證》,免收費用。現場報名的報名費現場交納;網絡報名的待拿《準考證》時交納。
(四)資格審查:由市體育局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現場報名人員即報即審,考前領取《準考證》;網上報名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將由工作人員通過電話通知應聘人員本人,筆試前1日應聘人員須攜帶完整的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連云港市體育局(連云港市海連東路34號)五樓會議室進行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不能提供有效證件等弄虛作假者,均取消考試資格。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發給《準考證》。
(五)開考比例: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其招聘計劃,直至取消其崗位招聘。對少數因專業特殊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如涉及核減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時,相關信息將在連云港市體育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布)。
四、考試
采用筆試和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市體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集中進行。
2.筆試內容為體育教學、訓練相關的基本理論知識。
3.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
4.筆試時間:2016年7月25日上午9點至11點。
5.筆試地點:連云港市體育運動學校
6.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以內,以百分制的形式在連云港市體育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布。
(二)技能測試
1.技能測試人選確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技能測試人選。
2.技能測試形式:采用編寫教案和帶隊訓練相結合的形式。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其中編寫教案占30分,帶隊技能測試(招聘崗位所需的專項技術講解、示范和訓練等)占70分。技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3.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4.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見《技能測試通知書》。
(三)總成績計算:
1.總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60%。
2.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數,若出現并列,須加試,加試辦法另行公告。
3.總成績及排名將在技能測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連云港市體育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布。
五、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連云港市體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束后,連云港市體育局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察。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于擬聘用人員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市體育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排名等。
如出現入圍人員逾期不參加或放棄體檢,體檢、考察不合格,公示存有異議且經查實確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缺額時,由連云港市體育局研究是否遞補。如需遞補,則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連云港市體育訓練中心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其中,初次就業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或涂改證件、證明,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其錄用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要保持通訊正常,以便于招聘單位聯系。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不保留聘用資格。
九、監督和投訴舉報
本次招聘由連云港市監察局派駐市體育局監察室實施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8-85827367
十、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8-85817650。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體育局負責解釋。
連云港市體育局
2016年7月5日
1、連云港市體育訓練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教練員崗位表.xls
2、連云港市體育訓練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教練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