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公告
發布時間:2016-07-04
哈爾濱學院是2000年3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哈爾濱市屬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學校實行省市共建,以市為主的管理體制。2007年10月,學校通過國家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2010年12月,黑龍江省教育廳確定哈爾濱學院為特色應用型本科高校立項建設單位。2011年6月,經省教育廳確定為省市共建試點單位。學校面向全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教職工1000余人。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依據《關于轉發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哈人社發〔2015〕95號)文件精神,哈爾濱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
二、招聘數量
哈爾濱學院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17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哈爾濱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計劃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三、公告發布網站
(一)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www.hrblss.gov.cn)
(二)哈爾濱學院網站
(http://www.hrbu.edu.cn/index.jsp)
四、招聘對象
(一)社會人員;
(二)應屆畢業生(2014年、2015年、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經國家教育部門認證,具有相應學歷的海外留學人員;
(四)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人員。
五、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中國共產黨黨員;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學歷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專業不限。具體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
4.年齡要求:30(含)周歲以下(以報名日期為準)。
(二)下述人員不能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或有報考不誠信記錄,且處理期未滿的人員;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事業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具體回避關系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現役軍人;
6.2017年及以后畢業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確認
本次招聘采用發送電子郵件方式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1.下載并填寫報名表
應聘人員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載《哈爾濱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將《報名表》填寫完整(請務必將自己各項信息填寫準確,照片必須為正面免冠彩色電子近期證件照)。
2.在報名郵件中,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二代身份證、各時期學歷、學位證書、報到證等證書的掃描件。
要求:以上報名材料中的掃描件圖片格式為jpg或gif,單張圖片大小不超過500k。
3.發送電子郵件報名
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將填寫完整的《報名表》和“附件”通過電子郵件發至報名郵箱。郵件標題格式為:崗位代碼-崗位名稱-本人姓名。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郵箱:hrbursc2@hrbu.edu.cn
咨詢電話:0451-86617530、0451-86617689
報名時間:2016年7月13日8:00至2016年7月17日16:00。
4.政策加分
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黑政辦發〔2013〕42號)要求受理審核政策加分,具體規定如下:
農村基層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村村大學生行動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高校畢業生,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3年內報考本次招聘筆試成績加5分;服務期滿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在城鄉基層公益性崗位工作滿2年的高校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可享受項目生相關待遇。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計算時限以報考時間為準)。
5.報考人員于7月21日登錄哈爾濱學院網站查詢資格審核結果。資格審核通過者,請按網上通知要求,由本人持報名郵件附件中提交材料的原件和二代身份證原件進行現場確認并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報考人員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原件參加考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職業能力測試》和《公共知識》兩部分,共一張考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長為120分鐘。
(3)筆試要求:考生需攜帶準考證原件和二代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除二代身份證丟失無法及時補辦可使用臨時身份證外,其它證件無效)。如因丟失、證件不全,無法參加考試,責任自負。每名考生需準備黑色碳素筆、2B鉛筆和橡皮。
2.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
筆試結束后,將筆試卷面成績與政策加分相加合成為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崗位,哈爾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筆試成績進行綜合分析后設定筆試合格線,在合格線以上的,也可進入面試。既達不到比例又達不到合格線的,取消或縮減該招聘崗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哈爾濱學院網站上公布。面試當日出現缺考者,不影響其他考生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網上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談。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等。
(4)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三)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面試后,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相加合成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將進行面試加試。
面試成績在哈爾濱學院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七、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由哈爾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統一組織面試合格人員到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內容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對體檢過程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造成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二)體檢合格后進行考核,考核由哈爾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調檔全面審核應聘人員情況。考核需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
(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該崗位可由哈爾濱學院提出遞補意見,經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和考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請關注報名網站通知。
八、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哈爾濱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哈爾濱學院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簽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為使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爾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有關規定和要求,服從招聘主管部門的考務安排。對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過程中被認定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規定對其處理。
招聘工作由哈爾濱學院組織實施。
特別提示:
哈爾濱學院及哈爾濱市人社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材料、培訓班、網站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哈爾濱學院及哈爾濱市人社局無關。請考生提高警惕!
哈爾濱學院
2016年7月4日
附件:
哈爾濱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報名表.doc
誠信承諾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