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溫州浙南沿海先進裝備產業集聚區平陽濱海分區管理委員會招聘公告
溫州浙南沿海先進裝備產業集聚區平陽濱海分區管理委員會(平陽縣濱海新區建設管理委員會、浙江省平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因工作需要,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信息宣傳
二、招聘條件
1、文秘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2、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3、有一定的文字組織能力;
4、新聞媒體工作經驗者或在報刊雜志上發表過文字作品者優先考慮。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7月19日——7月29日。
報名地點:可到溫州浙南沿海先進裝備產業集聚區平陽濱海分區管理委員會(平陽縣濱海新區新陽路66號)辦公室現場報名,或將報名表以及相關材料的掃描件(照片亦可)發至電子郵箱380558101@qq.com。
報名者應提供的相關報名材料有: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復印件,近期單寸免冠照片。
聯系人:林少露,聯系電話:58107123,13868542001
(二)筆試。筆試內容為應用文寫作,筆試總分為100分。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該崗位實際招聘數1︰5(第五名同分者同時進入面試)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按照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折算綜合成績,然后從高到低依次排名,按該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政審對象。主要審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有無違法違紀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政審出現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政審合格人員,經黨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
四、錄用和待遇
實行派遣制用人方式,招聘人員與平陽縣人才中心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兩年,待遇按照縣編外用工福利待遇有關規定執行,年薪不低于4萬元。
進入面試階段的落聘人員(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的除外)納入到本單位編外人員招聘備選庫,列入備選庫人員待聘資格保留至該崗位下一次招聘報名時止。
本招聘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溫州浙南沿海先進裝備產業集聚區平陽濱海分區管理委員會(平陽縣濱海新區建設管理委員會、浙江省平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溫州浙南沿海先進裝備產業集聚區
平陽濱海分區管理委員會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