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州市黃埔區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和財務服務中心招聘服務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區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和財務服務中心招聘服務人員10名,現發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政治覺悟高,思想素質好;
2、身體健康,具備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二)崗位及資格條件
職位 |
人數 |
資格條件 |
備注 | |
名稱 |
代號 | |||
計算機管理崗(初級技術崗) |
A01 |
1 |
1.應屆本科畢業生(即2016年畢業生),計算機或計算機相關專業,具有計算機類初級以上職稱(或相當于初級以上職稱的計算機技術等級)或經濟類(經濟、會計、審計或統計)初級以上職稱。未具有以上相關職稱的,須承諾在入職后2年內取得(任職未滿2年的除外)以上職稱。 2.有工作經驗1年以上的,且具有計算機類初級以上職稱(或相當于初級以上職稱的計算機技術等級)或經濟類(經濟、會計、審計或統計)初級以上職稱的,學歷可以放寬至大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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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監管崗(初級技術崗) |
B01 |
2 |
1.應屆本科畢業生(即2016年畢業生),會計或審計類專業,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2.具有會計、審計或統計初級以上職稱。未具有以上職稱的,須承諾在入職后2年內取得(任職未滿2年的除外)以上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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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 |
2 |
1.專科以上學歷,有3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會計或審計類專業,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2.具有會計、審計或統計初級以上職稱。未具有以上職稱的,須為本科以上學歷,且承諾在入職后2年內取得(任職未滿2年的除外)以上職稱。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即1976年7月31日后出生)。 |
有3年以上農村財務工作經驗,持有會計、審計或統計中級以上職稱,且工作能力較強的,入職半年后可提前聘為中級技術崗。 | |
資產交易管理崗(初級技術崗) |
C01 |
2 |
1.應屆本科畢業生(即2016年畢業生),專業不限; 2.具有經濟、會計、審計或統計初級以上職稱。未具有以上職稱的,須承諾在入職后2年內取得(任職未滿2年的除外)以上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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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 |
2 |
1.專科以上學歷,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專業不限; 2.且具有經濟、會計、審計或統計初級以上職稱。未具有以上職稱的,須為本科以上學歷,且承諾在入職后2年內取得(任職未滿2年的除外)以上職稱。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即1976年7月31日后出生)。 |
有3年以上農村經營管理工作經驗,持有經濟、會計、審計或統計中級以上職稱,且工作能力較強的,入職半年后可提前聘為中級技術崗。 | |
工程交易管理崗(初級技術崗) |
D01 |
1 |
1.工程類專業; 2.專科以上學歷,具有初級工程師以上職稱;未具有以上職稱的,須為本科以上學歷,且承諾在入職后2年內取得(任職未滿2年的除外)以上職稱。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即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 |
(三)其他說明:
1、各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招聘人數3倍以上的,按照比例相應調減該崗位招聘人數至其他崗位;
2、本次招聘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暫為1年,合同期滿后,考核合格,可續簽勞動合同(因政策原因未能續簽合同的除外),續簽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續簽合同時,如個人具有工作崗位所需專業技術中級職稱,且工作能力較強的,可聘為中級技術崗。
二、報名、考試安排
(一)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19日至25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報名地點:廣州市黃埔區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和財務服務中心檔案室(黃埔區大沙東路318號黨校二號樓五樓檔案室);聯系人:施泳紅,聯系電話:32399065。
3、報名所需資料:
(1)《黃埔區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和財務服務中心招聘服務人員報名表》(可在黃埔區信息網http://www.hp.gov.cn或本中心網站http://3z.hp.gov.cn自行下載);
(2)身份證、學歷證(進入面試的需提供學歷鑒定)、專業技術職稱證或技術等級證(進入面試時須提供職稱、技術等級考試或評審報名表)、參加社保情況(應屆畢業生無需提供)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如有從事農村財務或農村經營管理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
(3)計生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未能提供的,進入面試時需提供);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張。
以上資料原件,在報名時進行核對后現場退回。
4、資格審查:應聘者提供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者,發放準考證。每位考生只可報名一個崗位。
(二)考試事項:考試由筆試、面試兩個環節組成,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用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時間為120分鐘,采取100分制,試題類型為綜合基礎知識,包括行政能力測試和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筆試時間暫定7月27日上午(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黃埔信息網和本中心網站公示3天。
四、聘用及待遇
(一)擬聘人員通過公示后,按照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合同的期限為1年,試用期為2個月;
(二)工資待遇按區有關規定和我中心工資福利方案執行。
(三)按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購買住房公積金,享受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其它未盡事宜按區有關規定執行,本公告由區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和財務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廣州市黃埔區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和財務服務中心
2016年7月18日
附件:
黃埔區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和財務服務中心招聘服務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