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隸屬于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有關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的檢驗、檢測等技術服務工作。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工作人員8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屆、2015屆、2016屆畢業生(境外學歷學位報名者屆別認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年份為準),并應具備國家大學英語六級及以上證書或國家大學英語六級及以上成績425分及以上。
(三)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
(四)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見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20日至8月3日(兩周時間)
2.報名材料:需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學信網學歷學位查詢認證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 查詢并打印)、科研成果、論文論著、獲獎證書等能反映自己學習成績、工作能力、綜合素質等有關材料的復印件、以及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表,應貼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送(或寄)至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人教科。
地 址:福州市通湖路330號5樓人教科
郵 編:350001
電 話:87524396
E-mail:3472204082 @qq.com
3.應聘人員應對填寫的信息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或弄虛作假,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5.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人事部門對報名者進行登記、匯總、審查,確定符合條件人員。
(三)考核辦法
按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此次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確定人選。聘用后與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簽訂服務承諾書,承諾聘用后在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服務年限不低于五年。(具體事項請于報名截止后密切關注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網站(網址:http://www.fjidc.org.cn)。
(四)體檢
擬聘人選應根據用人單位安排,到指定醫院集中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產生的空缺,由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決定是否遞補聘用人選。
(五)辦理聘用手續
通過考核、體檢的人員按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的有關政策規定,辦理聘用核準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工資基金追加等手續。如擬聘人員為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等高層次人才,應按規定報批后辦理聘用核準手續。
四、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和主管部門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組織實施,省局機關紀委和省局人教處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87854083(省局機關紀委),0591-87846592(省局人事教育處)。
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