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提高人員隊伍素質,滿足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和《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統一公開招聘泰順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招聘名額、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見《2016年泰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二)報考者須具有泰順常住戶籍或者泰順籍貫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順常住戶籍(戶口落戶我縣時間截止至2016年8月8日);非泰順常住戶籍人員,其配偶具有泰順常住戶籍的,也可以報考。
其中縣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招考不限戶籍。
(三)具有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參閱附件1。各崗位報考專業審查辦法參閱附件2;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其中,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考的事業單位崗位,限泰順縣選聘到村任職滿2年且歷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以上、現仍在崗的大學生村官報考(任職時間計算至2016年8月8日)。
我縣范圍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九種“不宜錄用”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現場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分類聘用的方式。
(一)報名
縣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實行先面試后筆試,實行提前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8日(共一天,上班時間),報名地點為泰順縣廣播電視臺411辦公室(羅陽鎮愛民路216號,聯系電話:59299012)。
縣人民法院執法服務中心財會、速錄員崗位實行先技能測試后筆試,實行提前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8日(共一天,上班時間),報名地點為泰順縣人民法院審判樓一樓(羅陽鎮泰慶北路440號,聯系電話:59288028)。
上述各崗位按招考計劃1:3的比例開考,不足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數。
除上述崗位外,其他專業(崗位)按以下辦法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8日至8月10日(共三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如報名人員對有專業要求崗位的報考專業等有異議,一律實行先報考符合要求的崗位,否則視為放棄本次報考。如遇開考比例不足取消開考、或遇報考專業異議調整報考、或降低學歷要求的,以及經面試(技能測評)未入圍筆試的人員,將初步安排在2016年8月19日左右重新發布公告,允許已報考人員在重新發布公告的規定時間進行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崗位(期間不再受理未報考人員的新報考申請)。
2、報名地點:泰順縣實驗二小(羅陽鎮鎮中路22-2號)。
3、報名辦法:本次招考(含提前報名崗位)實行分專業(崗位)報考辦法,每人限報一個專業(崗位),重復報名的取消考試資格。根據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由報考者到報名地點提交已填寫報名信息的《2016年泰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和相關報名材料。
4、資格初審與繳費:資格初審在報名時同步進行,重點就報考者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須按規定進行報名繳費。考務費按每人每科40元合計80元收取。
參加報名和資格初審時,應當提交的材料有:報考者已填寫報名信息的《2016年泰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三張、戶口簿(本人戶口在泰順的提供戶口本;本人戶口不在泰順的須提供有遷出、注銷記錄的戶口本;與父母分開不同戶口本的,還須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籍貫證明)、畢業證書(無畢業證書不予受理)、身份證、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供報考所需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經資格初審和繳費后,按照崗位招考計劃與報名人數1:3的比例開考。
屬于我縣選聘到村任職滿2年且現在仍在崗大學生村官對象,在報名和參加資格初審時須提供由組織部門出具的《2016年泰順縣大學生村官事業單位報考證明》(附件4),并由縣人力社保部門在報名結束后統一公示3天。未取得《2016年泰順縣大學生村官事業單位報考證明》(附件4)的對象,不得報考專門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考的崗位。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為100分制。
縣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有面試要求,實行先面試后筆試,其面試形式、進入筆試要求、面試與筆試計入考試成績辦法見附件1。先面試后筆試崗位按面試成績1:3進入筆試,取得筆試資格后不得再行改報其他崗位。
縣人民法院執法服務中心財會、速錄員崗位有技能測試要求,實行先技能測試后筆試,其技能測試形式、進入筆試要求、技能測試與筆試計入考試成績辦法見附件1。先技能測試后筆試崗位按技能測試成績1:5進入筆試,取得筆試資格后不得再行改報其他崗位。
其他招考崗位均無面試和技能測試要求。
招考過程中各項成績的計算采取保留兩位小數辦法,小數點兩位以后數字采取四舍五入法進位確定。其中,先面試(技能測試)后筆試的崗位,考試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技能測試)成績的相應比例計入相加構成;無面試(技能測試)要求的崗位,考試成績由筆試成績構成。筆試成績、面試(技能測試)成績和考試成績均實行100分制。
1、面試(技能測評)
縣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面試工作由縣廣播電視臺牽頭組織實施;縣人民法院執法服務中心財會、速錄員崗位技能測試工作由縣人民法院牽頭組織實施;均要求于2016年8月15日前完成面試(技能測評)工作。具體面試(技能測試)時間等事項屆時由有關單位提前告知。
2、筆試
筆試科目共兩科,分別為《綜合應用能力》和《基本素質測驗》。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筆試成績。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務必準確填寫本人在用的手機號碼,《準考證》領取時間將在8月29日前后在縣人事人才網以公告形式告知。考試時,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筆試(面試、技能測評)。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分別按以下辦法確定:
先面試(技能測試)后筆試的崗位,其資格復審在面試后3天內進行,其資格復審對象為進入筆試的對象。
無面試(技能測試)要求的崗位,其資格復審對象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
參加資格復審時,重點由縣人力社保部門會同招考單位對考生在報名時提供的各項報名材料進行重新審查。其中,學歷證書的復審原則上由入圍復審的考生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下載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并以其作為學歷認定的依據。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資格復審后,如符合崗位條件人數或比例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可從上一環節中具備資格的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四)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同分的,則一并列為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19號)等文件執行。
體檢結果不合格的,不得進入考核,空缺名額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核對象。考核采取調閱查看學生檔案(請確認本人畢業生檔案是否已經到達泰順縣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到有關單位了解情況等方式,考核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
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額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按招聘計劃數確定擬聘用人選,在“泰順人事人才網http://www.tsrsrc.com.cn/”公示7天,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在確定擬聘用對象時,如遇最后一名考試成績同分的,以考生面試(技能測試)成績高分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如面試(技能測試)成績相同的,以考生《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分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如《綜合應用能力》亦相同的,則采取重新考試的方法,以高分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七)聘用
對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由縣人力社保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按規定程序給予辦理聘用手續。
辦理聘用手續前,合并招考的事業單位崗位人選如何落實屆時另定。
四、其他
1、為嚴肅人事招聘紀律,整個招聘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考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考發〔2007〕32號)等規定執行。
2、大專或本科及以上學歷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或本科及以上學歷(留學生具有國家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大專或本科以上學歷認證證明)和其他非全日制院校(含成人高考、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大專或本科及以上學歷。
3、本公告由泰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及公開招聘過程中有關事項請關注“泰順人事人才網http://www.tsrsrc.com.cn/”或向泰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科咨詢(聯系電話:0577—67595516)。
泰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