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做好鄉政府機關大院的管理安保工作,現向社會公開招聘機關大院門衛1名。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具有上虞區戶籍,男性,已婚,年齡在45周歲到55周歲 (1971年8月1日—1961年8月1日);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履行崗位職責的獨立工作能力;
3、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4、初中以上文化學歷;
5、有相關保安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報名時間:
2016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三、報名方式:
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請持《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張,(具有相關工作經歷和社會工作資格的,請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丁宅鄉政府(一樓)農經中心報名,聯系人:谷先生,聯系電話:82815002。經審核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不予報名。
四、招考錄用形式:
1、采取面試形式,根據面試結果擇優聘用。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并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能力等,并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名單。2、體檢: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具體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招錄期間自動放棄和體檢不合格的空缺指標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3、考察或信息調查: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信息調查。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因不合格致使選聘人達不到選聘要求的,可在面試人員中按成績排序依次遞補。4、聘用:經考察或信息調查合格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三天。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聘用時間及待遇:
聘用時間為一年一聘(試用期三個月);錄用人員為勞務派遣工,與紹興市上虞大眾勞動事務代理(所)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經濟待遇參照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相關規定執行,每周休息一天。錄用人員實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單位有權予以解聘。
六、其他有關事項
1、對報名人員所持證件、資料進行嚴格審查,凡應聘人員有偽造、假冒各種證件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2、已與區內外其他用人單位簽署了就業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不能提供解約或解聘證明書的,不予聘用;事后發現有上述情況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內需服從工作崗位的調整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