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區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組織實施2015年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本年度增人計劃,2015年紹興市上虞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7名,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2015年上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高考參加時戶籍所在地)和具有上虞常住戶口(以2015年8月22日前戶口所在地為準)的社會人員,個別急需崗位(專業)戶口放寬至上虞區外考生。具體詳見附件1。
2、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的研究生。
3、2015年8月22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4、面向大學生村官的對象為:參加上虞區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為2013年前(含2013年9月)選聘到村(社區),歷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的,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仍可享受大學生“村官”報名。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和在校生不得報考(在校生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未畢業的專升本、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委培生或已簽約畢業生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或簽約單位同意;留學回國人員學歷以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9年8月22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3、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其他要求。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紹興市上虞區人力資源市場(上虞區曹娥經濟開發區越秀中路273號)。
3、報名方式:下載報名表(見附件2),如實填寫并粘貼照片,并按規定時間、地點到指定現場報名,攜帶報名所要求的資料。
4、報名資料: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交戶口遷移證(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社會人員應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等有關報名資格條件所需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所有報名人員請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張、資格確認通過后,繳考試費(兩科)80元;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崗位,應提交所在鄉鎮(街道)出具服務期的證明(格式詳見附件3);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工作單位證明或社保繳費憑證。如委托他人代報還需出具報名人的委托書和代報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筆試
1、考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門,考試成績均按滿分100分折算;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
2、筆試時間:2015年9月12日上午(星期六),8:15-10:15《綜合應用能力》,10:30-12: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其中《綜合應用能力》為全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兩門科目均不指定參考用書。
3、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下載時間為2015年9月7日—9日,下載網址:上虞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準考證下載欄(www.syrc.org)。
(三)面試
面試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細則(試行)》(浙人干[1997]105號)規定執行,面試人員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具體面試時間、地點以領取面試通知書為準。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考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如總成績相同,筆試總成績高者排列在前;如筆試總成績仍相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者排列在前。
(五)體檢、考察
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國家人社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知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考察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同時,對擬聘人員報名資格進行再次審查;體檢、考察對象按招考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環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統一填寫《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表》。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將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填寫《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再辦理聘用手續。報考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崗位人員,聘用后事業身份始終不變,不會因單位參公而改變,對此,本人在聘用前要作出不參公的書面承諾,不承諾的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員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管理。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對象接到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或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上述幾種情形,所招職位空缺額不再遞補。
四、其他規定
(一)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如遇下列情況的,作自動淘汰處理;已聘用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1、體檢、面試者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的;
2、凡在校期間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且畢業后未解除處分的;提供的相關證件及材料有弄虛作假的。
3、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的。
(二)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一般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一般應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可放寬到2倍。招聘計劃取消的崗位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2191179、81227210。
附1、2015年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附2、《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紹興市上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