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紹興市上虞區人武部征辦(倉庫)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人武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規定,經研究決定,紹興市上虞區人武部征辦(倉庫)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1、具有從上虞應征入伍和上虞戶籍(以2015年8月20日前戶口所在地為準)的退伍軍人。
2、2015年8月20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熱愛武裝事業,有較強的責任心,中共黨員,男性。
4、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8:30-12:00,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紹興市上虞區人武部(上虞區百官龍山路庵弄4號)。
3、報名要求:隨帶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畢業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等報名資格條件所需的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一張。如委托他人代報還需出具報名人的委托書和代報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基本技能測試
基本技能測試分:隊列考核、81式自動步槍射擊和3000米長跑三項,每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其中81式自動步槍射擊項每人5發子彈,以環數多少計算,每環為2分,并將所得成績的30%計入基本技能測試成績;隊列考核項以班為單位組織,以現場規定動作為考核內容,逐個組織實施,按精神面貌(20分)、指揮口令(30分)、標準動作(50分)的標準進行綜合打分,并將所得成績的30%計入基本技能測試成績;3000米長跑項以分秒計算,根據《民兵軍事訓練與考核大綱》的評定標準進行打分,在合格標準上每增加或減少5秒鐘,相應扣除或提高成績1分,并將所得成績的40%計入基本技能測試成績。最終以基本技能測試所得成績的40%計入總成績。計算方法:基本技能成績=81式自動步槍項×30%+隊列考核×30%+3000米長跑×40%,并按基本技能成績取前5位入圍參加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筆試程序。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人員統一參加2015年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門。具體時間、準考證下載等事宜詳見《2015年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根據基本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5比例確定。考試成績均按滿分100分折算,并按30%計入總成績。
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2。
(四)面試
面試人員統一參加2015年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面試,面試入圍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并按30%計入總成績。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基本技能測試成績×4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考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如總成績相同,基本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排列在前。
(六)體檢、考察
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國家人社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考察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體檢、考察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上虞區人武部征辦(倉庫)負責實施,同時,對擬聘人員報名資格進行再次審查。體檢、考察對象按招考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管理。
三、其他規定
(一)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紹興市上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如遇下列情況的,作自動淘汰處理;已聘用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1、體檢、面試者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的;
2、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范圍或條件的。
(二)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一般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將取消招聘計劃。
本公告由區人武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2506681或18005852931。
附件: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紹興市上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紹興市上虞區人武部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