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章鎮鎮濱筧居委工作管理,扎實推進居委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居委工作者2名,其中文書1名(男性),計生服務員1名(女性),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戶籍在章鎮的常住人員(以派出所戶口簿為準、本單位不提供住宿),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心為居民服務,作風正派。各類違法犯罪受過處罰的人員及有不良記錄人員不予受理報名。
3、崗位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掌握基本電腦知識,能熟練應用Word、Excel等文檔操作。
4、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及勞動能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24日-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章鎮鎮政府組織辦(309辦公室)。聯系電話:82094490。
3、報名提交資料:報名者隨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兩張,填寫報名登記表。
(二)考試。報名結束后經資格確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考試。考試方式根據報名人數多少決定。考試地點、時間和考試方式另行通知。
(三)體檢。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具體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自動放棄和體檢不合格的空缺指標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出現考察不合格情況的,可在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聘用。經體檢、考察,集體討論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內無異議的,予以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辦理聘用手續。
三、相關待遇
試用期滿后工資按每月1500元標準發放,居委工作者實行年度考核并發放考核獎,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單位有權予以解聘。
四、其他有關事項
1、對報名人員所持證件、資料進行嚴格審查,凡應聘人員有偽造、假冒各種證件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與聘用資格。
2、已與區內外其他用人單位簽署了就業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不能提供解約或解聘證明書的,不予錄用;事后發現有上述情況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