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湖州市公證事業發展,加強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浙江省湖州市華信公證處公開招聘編外公證工作人員2名,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公證工作人員2名 ,主要協助公證員辦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戶外現場類公證,及外出核實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
二、薪酬待遇
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內月薪1200元,試用期滿后待遇按本單位聘用制合同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1.思想品德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高度責任心和吃苦耐勞精神,無違法違紀行為記錄;
2.男性,35周歲以下(以報名日為準),身體健康;
3.法律專業本科學歷;
4.湖州市本地戶口,并在湖州城區有固定居所;
5. 熟練操作電腦,有C1以上駕駛證;
6. 能無條件服從單位安排的具體工作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
1.公開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8月15日-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其中雙休日(下午2:30-5:00);
報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鳳凰路820號美欣商務大廈20樓湖州市華信公證處7號或9號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2-2713856、2713822;
攜帶材料:報名時須提交簡歷、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身份證、畢業證、工作證明。
2.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根據招聘條件與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應確保提交的材料真實性,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報名人數不足招聘崗位1:3時,相應遞減或取消。
3.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形式。筆試與面試的滿分各為100分。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筆試成績的50%與面試成績50%之和為考試成績,如有從事2年以上法務工作經歷的考試成績加2分。按照招聘崗位1:1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的人員,但筆試和面試成績均不滿60分,不予體檢、考察。
筆試與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為民商類法律、法規,及與公證相關的法律、規范。
4.體檢、考察
錄取前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5.公示
體檢、考察無異議的,在湖州人才網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周。
浙江省湖州市華信公證處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