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州市勞服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10人,采取勞務派遣的方式到萊州市鎮街工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作風正派;
(二)責任心強,熱愛工會工作,有甘于奉獻的工作精神;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法律法規知識、協調溝通能力,有較強的文字水平和口頭表達能力,熟練掌握計算機的基本操作技能;
(四)年齡18周歲到40周歲之間(1976年8月31日至199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五)具有萊州市常住戶口;
(六)已經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書的,須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七)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需要。
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在讀全日制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和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應聘。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現場初審、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25、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萊州市勞動就業辦公室(文化東街695號)。
報名時報考人員需持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書、資格證書(以上證件必須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三張。填報《萊州市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也可從附件中下載打印)。初審合格,繳納考務費40元,發給準考證。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招聘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的比例達不到1:2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
三、考試
招聘考試實行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9月3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時政方針、法律法規、科技知識、計算機知識、市情市況、寫作知識等方面。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筆試結束后,由招聘單位根據筆試情況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萊州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網(http://www.lzggjy.com)公布。
(二)面試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人員,須本人在指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登錄萊州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網查詢),到萊州市勞動就業辦公室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均要求交驗原件和提供復印件)和筆試準考證,并領取面試入圍通知書。
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擇業期內未派遣的畢業生須提交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畢業生就業主管機關簽發的報到證,已經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還須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交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實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外,還須人事代理機構出具人事代理證明;實行個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機構出具個人人事代理證明(附件2)等。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不全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筆試成績合格線內按筆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進行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人員參照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的規定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100分。為保證人員素質,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資格。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計劃,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組織專家重新命題對面試成績相同的考生進行面試,并以重新面試后的總成績排序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
四、考察與體檢
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按照招聘計劃等額進行體檢。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按照總成績由高到底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合格人員,按照招聘計劃等額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日常表現以及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政審。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按照總成績由高到底依次遞補。
五、聘用及招聘人員管理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萊州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網(http://www.lzggjy.com)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結束后,最終確定的聘用人員與萊州市勞服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間,派遣到萊州市鎮街工會工作。第一次勞動合同的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聘用人員勞動合同期內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由市總工會負責,萊州市勞服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根據考核情況擬定是否繼續聘用的意見。
六、聘用人員待遇
合同期內,為聘用人員在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繳納社會保險費。月工資不低于萊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50%(包含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個人應承擔費用)。月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并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未盡事宜由萊州市勞服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5-2285787
監督舉報電話:0535-2212025
萊州市勞服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