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縣人社局由于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非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崗位。
2.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3.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限東海縣戶籍。
5.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東?h人社局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6年9月7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縣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資源市場二樓)。
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所需材料:《東?h人社局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考生請自行下載填寫并正反面打印)、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畢業證和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費:報名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特困家庭畢業生持民政部門核發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工會組織核發的《特困職工證》,免收報名費。
4.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招聘崗位并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筆試、面試由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二)筆試
1.時間和地點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滿分為100分?荚嚪秶鸀楣不A知識。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名單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三)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1:5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請資格復審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材料: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注冊備案表》、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已婚者提供無計劃外生育證明。
3.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直接進入面試。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四)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以書面形式當場通知考生。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面試成績、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六)體檢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東海縣人社局負責統一組織,參照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七)考察和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東海縣人社局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天。
對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的缺額,在本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八)錄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縣人社部門發放錄取通知書并為其辦理相關勞動合同手續,被錄用考生在本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如有違約,將有關情況存入個人誠信檔案。
四、工作待遇
被錄用人員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月工資不低于本縣最低工資標準1.5倍,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被錄用人員根據年度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簽。
五、紀律監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本次招聘全過程由縣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督舉報電話:0518-87212385
六、政策咨詢
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8-87027077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25日
附件1:東海縣人社局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東?h人社局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