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審判工作需要,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職位、報考條件及薪酬待遇
詳見附件一。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9日—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六、周日除外)。
2、報名地點:惠州市惠城區河南岸蘇屋墩路12號,惠城區人民法院605辦公室。聯系電話:0752-2566036。
3、報名方式:下載并填寫《報名表》(附件二),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計生證明(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無刑事犯罪記錄等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及2張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到上述地點現場報名。
4、資格審查。我院按上述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察合格后于10月17日到本院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錄用
我院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1、筆試及相關測試。主要是考察思維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要求為準。另,報考書記員考生筆試完成后,還需參加中文錄入打字測試,要求每分鐘不低于80個字,打字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
2、面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2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主要考察語言表達能力和形象舉止。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確定體檢對象及體檢。
①法官助理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書記員按筆試、打字測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40%、20%、40%計算,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②體檢由我院統一組織,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錄用。體檢合格的,辦理錄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四、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范圍及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瞞報個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2、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
3、司法輔助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間將進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附件一: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招錄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職位人數及資格條件一覽表.doc
附件二: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招錄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doc
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