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惠州市惠城區農業局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惠城區農業局需招聘編外聘用人員3名。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和《惠城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
崗位名稱 |
人數 |
崗位代碼 |
專業(技能) |
學歷 |
輔助崗位 |
2 |
|
不限 |
大專以上 (含大專)學歷 |
輔助崗位 |
1 |
|
財會 |
大專以上 (含大專)學歷 |
(一)招聘條件、崗位及人數
有意應聘人員要求30周歲以下(其中財會專業人員要求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具有一定的會計從業年限,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至報名開始日)。人員聘用和管理按《惠城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二)應聘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無違紀違法記錄,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知識、實踐技能、年齡及其他條件;
(4)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③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的人員;④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⑤現役軍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二、工資福利待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管理,簽訂勞動合同,非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身份。合同期內參照聘用制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工資待遇(輔助崗位年工資額40380.8元)執行,食宿自理。
三、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有意應聘者可提前下載并填寫《報名表》2份(附件一),按招聘的職位條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資格證或職稱證(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書)等原件、復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于2016年8月29日-31日(報名時間為3個工作日)到惠城區農業局辦公室報名(惠城區政府3號樓613室),聯系電話:0752-7829613。
四、招聘程序
考試與考核相結合,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一)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和申論。面試內容和范圍:參照公務員結構化面試內容,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舉止儀表等。
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數1:3確定。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二)體檢和政審考察
體檢和考察人選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數1:1確定。如職位數大于報名人數,總成績必須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辦法及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政審考察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由區農業局組織對確定為考核人選進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出現錄用空額的,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替補。
(三)聘用:通過招聘程序擬聘用的人員,在公示7個工作日后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選并與惠城區農業局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用人單位簽訂手續,逾期作棄權處理。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并注明是否服從調配,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范圍及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瞞報個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考、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
六、考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惠城區農業局負責解釋。
惠城區農業局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