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我縣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6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米易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scmiyi.gov.cn)發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護理崗位年齡在18周歲—30周歲之間(即1982年6月19日—1995年6月19日期間出生),其他崗位的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即1977年6月19日—1995年6月19日期間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米易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二、招聘單位、名額及其他條件
見《米易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2013年6月19日—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報名地點:米易縣人力資源市場(河濱路108號)。
(四)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只能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者如實、準確填寫《米易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此表雙面打印)各項內容,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所需報名資料:
(1)高校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2013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學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戶口簿、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張;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職教師需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五)繳費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考生在報名時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報名當日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由報考資格審查領導小組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資料進行資格初審。
(七)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聘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縣組織、人社部門統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八)領取筆試準考證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請于2013年7月11日—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米易縣人力資源市場(河濱路108號)領取筆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筆試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鄉鎮下屬事業單位綜合管理崗位、畜牧獸醫崗位、城鄉規劃建設中心崗位、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崗位、財會崗位、鄉鎮衛生院藥房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衛生類崗位(不含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崗位、財會崗位、藥房崗位),教育類崗位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一科)。筆試均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復習資料。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見附件。
公共科目 | |||
崗位類別 |
科目名稱 |
考試內容 |
考試時間 及分值 |
衛生類崗位(含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和財會崗位)、鄉鎮下屬事業單位綜合管理崗位、畜牧獸醫崗位、城鄉規劃建設中心崗位 |
綜合知識 |
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大綱 |
120分鐘 滿分100分 |
教育類崗位 |
教育公共 基礎知識 |
《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 |
120分鐘 滿分100分 |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3年7月13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