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黑辦發[2006]32號)和《黑龍江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黑人社發[2011]68號)、《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發〔2015〕32號),以及《哈爾濱醫科大學接收2016年畢業生的有關規定》(哈醫人發【2015】31號)等文件精神,經我院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16年護理本科畢業生,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哈醫大一院簡介
醫院簡介內容詳見哈醫大一院主頁醫院介紹部分。
(http://www.54dr.org.cn/news/201309/101079.html)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
三、招聘計劃
護士60人;用工形式:編制外聘用。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各項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熟悉臨床護理工作的基本理論和操作,具有護士執業資格證書或者全國考試合格成績單;
(三)2016年全日制護理專業本科畢業生;
(四)身高要求:女生160cm及以上,男生170cm及以上,身體健康,無傳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于2016年10月12日8:00-10月18日16:00于http://www.54dr.org.cn(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網站)發布。本網站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發布網站,招聘公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擬聘人員公示等信息均在此發布,請廣大考生注意查看。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 網上報名:考生在2016年10月12日8:00-10月18日16:00期間,登錄哈醫大一院網站(http://www.54dr.org.cn)報名。
2 .現場確認:2016年10月19日8:00-16:00;現場確認地址:哈醫大一院學術報告廳(哈爾濱市南崗區一曼街148號)。
3.現場確認合格者,請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13:30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哈醫大一院體檢中心進行身高測量。(體檢中心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鐵嶺街86號)
4.現場確認合格且測量身高符合條件者,請于2016年10月20日13:00-16:00登陸哈醫大一院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
5.現場確認需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哈醫大一院招聘畢業生報名登記表一份(網上打印);
(2)畢業生在校成績單;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學歷認證材料(應聘者登陸http://www.chsi.com.cn/網站進行認證);
(5)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證書或全國考試合格成績單;
(6)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各種榮譽證書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8)同版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注:1-2項原件及3-7項復印件請嚴格按順序裝訂后提交。3-7項材料原件審核確認后返還本人。
(三)考試
1.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先筆試、后面試。
2. 筆試分為兩部分內容:(1)護士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公共英語;(2)護士職業綜合素質測評。筆試時間:2016年10月21日。
3.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由應聘者做自我介紹,面試評委進行綜合能力提問。
4. 根據筆試和面試考核成績確定總成績?偝煽冇嬎惴绞饺缦拢嚎偝煽=(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5. 面試時間詳見準考證(準考證由報名網站自行打印)。
(五)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需求人數,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人選。在本公告范圍內未參加考試任何環節醫院不予接收。
2.經我院考核擬聘人員將在哈醫大一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有關部門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六)體檢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方可體檢,體檢標準按有關要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聘用
根據考試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醫院給予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人事聘用手續。見習期為一年。見習期滿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相關待遇
應聘人員一經聘用,享受國家及省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學歷或專業技術職務應享受的工資福利待遇。
七、應聘誠信要求
應聘者應公平參與競爭,應聘提交的信息、資料、證件等應真實有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誠實回答面試問題。違反者將取消應聘資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關責任。
八、聯系方式
哈醫大一院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郵政街23號。郵政編碼:150001;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0451-53623219。
九、招聘紀律及監督部門聯系方式
哈醫大一院紀檢委:0451-85552228。
十、本方案由哈醫大一院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與實施。
注:未經許可,任何機構、媒體、網站或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本公告。
哈醫大一院人力資源部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