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縣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加快我縣衛生事業發展,提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整體素質、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結構,順利實現我縣衛生行業“十二五”規劃目標,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37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縣人民醫院招聘醫學專業技術人員共30名,縣中醫院招聘醫學專業技術人員共7名。具體招聘專業詳見《巫溪縣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2010年7月以后畢業并取得學士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端正,作風正派,未受過任何處分,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及其它條件(詳見《一覽表》),其中年齡計算到2013年11月16日止。
3、往屆畢業生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者優先,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
4、服從安排,具有相應崗位的業務能力;
5、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6、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自愿在巫溪縣人民醫院最低服務年限5年;
8、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以及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非2014年畢業的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社保、紀檢監察、編辦、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成招聘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考核招聘工作。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地點及時間:
(1)重慶市陳家坪展覽中心(高新區科園4路),報名時間2013年11月17日上午9:00~13:00。
(2)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五樓公務員管理科,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6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聯系電話:
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3-51527870
巫溪縣衛生局:023-51521196
(二)報名要求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2014年7月畢業的應屆學生必須出示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附加成績單)、身份證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
(三)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費和考務費。
六、考試考核
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考核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招聘名額與符合報名資格的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特殊崗位或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比例。
考試考核采取專業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專業測試以問答的方式,按報考崗位分專業進行測試,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技能和實際工作能力。
結構化面試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能力、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考試考核成績=專業測試成績×60%+結構化面試成績×40%
(按照四舍五入方法,小數點后保留兩位數)。
考試考核成績當場公布。考試考核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須形成書面材料,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試考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體檢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行業和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復檢)。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的空缺,在報考該崗位(專業)考試考核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巫溪縣衛生局會同各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則按報考該崗位(專業)且考試考核合格人員的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查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巫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擬聘單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十一、紀律與監督
考核招聘工作須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相關人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招聘工作,招聘過程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巫溪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附件:巫溪縣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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