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是一所集工科、文理科、藝術于一體的綜合性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是廣東省教育廳直屬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學校地處廣州市海珠區藝苑南路29號。為適應學校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現面向社會招聘優秀人才。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8名專業教師,具體招聘崗位見附件1。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獲聘人員聘用在該系列同級別的相應等級崗位。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應聘人員基本條件(具體條件見附件1)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團隊合作意識強,身體健康;
(三)必須具有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并符合本方案招聘崗位對應的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四)非廣州市戶籍者應滿足廣州市入戶條件;
(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六)必須服從學校安排的工作和崗位調配;
(七)凡招聘崗位條件涉及年限計算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31日。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罰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2013年11月12日起至2013年11月25日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采用郵寄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從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3年11月28日止。請有意應聘者準備好相應材料,在規定時間內(以收寄郵戳時間為準)將報名材料寄至廣州市海珠區藝苑南路29號廣東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人事科,郵編510310,或攜帶相關材料到我校人事科現場報名。報名須注明所應聘的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所需材料如下: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境外學歷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就業推薦表復印件;暫緩就業人員需提交暫緩就業協議書。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
4.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
5.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6.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7.近年論文著作、獲獎證書等其它材料復印件。
(三)公布應試人員名單
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于2013年12月2日在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網站公布參加考試人員名單、領取準考證辦法及考試有關安排。進入考試人員數量與招聘崗位職位數之比不小于3:1,達不到3:1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按有關公開招聘規定全程監督。
1、筆試
(1)筆試定于2013年12月7日進行,筆試時間為2小時30分鐘,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基本能力。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能按時報到或考試開始后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2)筆試總分100分,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分崗位按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的數量與崗位數之比為3:1,若進入面試人員的數量與崗位數之比不足3:1,則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及面試安排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網站公布,有關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
2、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考試前1天到廣東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人事科進行資格復審。對于復審過程中發現報名材料有不實情況者或不按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者,經學校紀檢部門確認后,將取消其考試資格。如有考生未能通過資格復審,將在該崗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進入資格復審。復審提交審核的資料如下(原件和復印件):
(1)身份證和戶口本;
(2)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3)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學歷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就業推薦表;
(4)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兩年論文或著作;
(5)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6)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8)《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原件1份。
3、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根據有關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面試由說課及答辯、實操兩部分組成,兩部分總分均為100分。
(1)說課內容為本專業課程的內容,說課完畢進行答辯,然后進行實操考試。
(2)學校成立面試評審小組,由學校相關部門代表和相關專業的教師代表組成,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3)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面試結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說課及答辯、實操兩部分成績均以各面試評委分數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算出的平均分為準。面試成績=說課及答辯成績×60%+實操成績×40%,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
4、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在考試總成績合格者(同時須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中,按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考生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有關安排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教育廳、廣東民政職業技術學校網站公布,有關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
(五)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到指定的三甲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及《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執行。
(六)組織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擬定考察人員,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的要求,采取實地或信函的方式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七)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上報擬聘人員名單
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學校把擬聘人員名單報廣東省教育廳審核后,送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九)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的審批結果,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需說明的問題
1.招聘工作由廣東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紀檢部門負責監督。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或在面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廣東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網址www.gdcas.com,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34041297,關老師(廣東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人事科)。
附件一廣東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2013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rar
廣東省民政職業技術學校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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