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關于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守點人員名額分配的通知》(埔城管【2016】63號),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公平、公開、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通過公開招聘方式,招聘城管協管員,組建一支德才兼備、綜合素質較高的協管員隊伍。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四)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有關規定。
(五)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練駕駛技術,(持C1以上駕照)熟悉電腦操作等。
三、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協管員4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別在黃埔信息網(網址:http://www.hp.gov.cn)和街道辦事處公告,公告期為15天。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016年10月25至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地點及聯系方式
黃埔東路2486號(穗東街執法隊)二樓
電話:82067766 聯系人:陸小組
3.報名須提交材料
(1)《黃埔區2016年城管協管員報名登記表》。
(2)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已婚者須同時提交計劃生育情況證明;如本區戶籍退伍軍人、中共黨員或待業人員需提供部隊復員證、黨員證或《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以供驗證。
(3)上述證件復印件(A4紙)。
(4)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張。
報名材料不齊不受理報名,報名材料不再退還。報名應聘者須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登記表》,保證提交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并由應聘者本人確認簽名。如發現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進行資格審查
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執法通知本人進行筆試、面試(另行通知)。
(四)考試
考試按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進行。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確定進入組織考察人員范圍。
1.筆試考試
主要是城管執法相關法律法規、文書寫作。
2.面試
主要考查報考者的求職動機、應對能力、言行舉止、溝通能力等。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1.以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街道擬錄取人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情況,則通知后一名考生參加體檢,以此類推。
2.體檢的項目、合格標準參照勞動用工體檢有關標準,由擬錄取人員到街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六)組織考察
主要考察擬錄取者是否有犯罪記錄、學歷真實情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由街道組織實施,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聘用
街道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轉為正式協管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不合格或錄用人員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的,按考試成績排名依次替補。
五、管理模式與待遇
協管員實行勞動合同制,街道負責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及辦理有關錄用手續,勞動合同原則上1年一簽;工資待遇嚴格按照黃埔區財政局文件執行,實行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
六、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穗東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穗東街道辦事處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