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綏芬河市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聘用制書記員。
一、招聘原則
1.民主公開原則;
2.公平競爭原則;
3.擇優錄用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聘用制書記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原則上要求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4、認真細致,踏實肯干,具有一定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5.曾在法院工作過或從事過相關工作者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他不宜從事人民法院書記員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日-11月3日
(2)報名地點: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解除原勞動合同證明等材料到綏芬河市法院政工科報名。填寫《綏芬河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報名登記表》,填報信息務必真實,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3)報名資格審查:綏芬河法院政工科法院根據報名條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并確定考試人選,不符合條件人員不予接收。
(二)考試
考試分為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聽打)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綜合成績按照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成績占30%,面試占70%計算并排名。
1、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錄入方式不限,采取現場播放錄音的方式進行測試,測試形式為聽打,語速不低于每分鐘80字,準確率不低于90%為合格線,達到合格線計100分,每低于合格線1個百分點或1個字,分別減1分。
2、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自我認知、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采取百分制打分形式確定面試得分。
3、考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錄用
面試結束后,按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面試成績各占30%和7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成績前15名人員列為院黨組研究人選范圍。經院黨組研究后,將對15名擬聘用人員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額依排名遞補。體檢合格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綏芬河市法院網站公示5天。
五、工資待遇
聘用后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工資標準為月工資1800元,試用期滿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標準上調為月工資2000元,并按國家規定繳納各類社會保險。
綏芬河市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