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區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等相關文件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我區擬面向社會直接考核招聘8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區公眾信息網www.screnhe.gov.cn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攀枝花市仁和區2016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或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資格審查結束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
(二)招聘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崗位表》。報考人員本人的有效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和“學科或專業”(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3、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即1985年11月7日以后出生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雙向選擇、直接考核方式進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2月7日。
2、報名方式:
(1)信函郵寄方式報名。符合崗位表條件的報考人員,可采取信函郵寄方式報名,將報名表、個人自薦等材料郵寄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交流中心,信函報名截止時間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郵寄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交流中心。郵編:617061)。
(2)到高校報名。赴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重慶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南民族大學、昆明理工大學、云南大學等高校組織現場招聘,具體報名時間及地點見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告。
3、考生需提供的材料:(1)《攀枝花市仁和區2016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報名表》1份(張貼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3)本人在校期間全部課程目錄及成績或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4)其他證件(如英語等級考試證書、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獎懲證書等)復印件;⑸個人自薦材料。注:請應聘者將以上要求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
(二)資格審查
通過查看應聘自薦材料進行初選,初選合格通知參加面試考核。
(三)考核
采取綜合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形式為相關知識現場答辯,考查內容主要為事業心責任感、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協調溝通能力、知識應用及創新能力、崗位適應能力以及專業知識掌握程度等多個方面。同時對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根據綜合考核情況,擇優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四)體檢
考核合格者參加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五)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者在公告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通過考核并體檢合格人員,報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通過直接考核招聘的人員實行服務期管理,在仁和區最低服務期6年(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不得調離仁和區。
五、紀律監督
本次考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考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要求,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紀檢、監察人員對考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如有違紀情況發生,經查實,將取消考生聘用資格,對違紀的考聘工作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區委組織部、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區紀委(監察局):0812-2900790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區委組織部:0812-2909365
政策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2910192
附件:
1、攀枝花市仁和區2016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xls
2、攀枝花市仁和區2016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報名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區委組織部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