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專業崗位。
(二)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2016年8月31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
(四)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專業類別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版)。
(六)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填寫《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 lygrsjrsc@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求職(考試中心)+姓名+學校+所學專業。(郵件發送成功后,會于2天內發送回復郵件,告知應聘人員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未收到相關回復信息,請及時與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處聯系確認,聯系電話:0518-85685831)
(二)報名時間
從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三)開考比例
崗位開考比例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不予開考(如涉及崗位核銷,相關信息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一)技能測試。
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計算機綜合應用能力。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技能測試的時間、地點見《準考證》。技能測試成績將于技能測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告知應聘人員。
(二)資格復審。
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5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人員接到通知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處(連云港市海州區朝陽東路1號409室),接受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以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兩吋照片3張。國外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時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面試資格。考生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面試。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總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告知應聘人員。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束后,由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五、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于擬聘用人員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二)招聘單位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通訊正常,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于2016年12月20日前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八、招聘政策咨詢與投訴舉報電話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8-85685831。
招聘投訴舉報電話:0518-85812083,0518-85685528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樣表)
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