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宣城市國土資源發展中心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2013年宣城市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市國土資源發展中心面向社會公開引進1名高層次人才。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引進;
(二)堅持民主公開,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引進崗位和計劃
宣城市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市國土資源發展中心面向社會公開引進1名專業技術崗位高層次人才,具體見下表。
主管 部門 |
引進 單位 |
單位 性質 |
引進 崗位 |
引進 人數 |
引進條件 |
備注 | ||
專業 |
學歷/學位 |
年齡 | ||||||
宣城市國土資源局 |
宣城市國土資源發展中心 |
全額 撥款 |
專業技術 |
1 |
地理學、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 |
研究生學歷且碩士及以上學位 |
35周歲以下 |
|
三、引進對象和條件
引進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研究生學歷且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見“引進崗位和計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引進:
(一)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引進程序和辦法
引進工作按照發布引進信息、現場報名與資格初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含報考資格復審)、公示、審批、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本次公開引進的有關信息在宣城市國土資源局等網站(www.ahxcgt.gov.cn)發布;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在宣城市國土資源局網站發布,報考人員請及時主動到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集中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宣城市國土資源局政治處(宣城市鰲峰西路78號,聯系電話:0563-3035915)。
3、報名所需材料:報考者需提交《2013年宣城市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和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張。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在編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代報名者另需提供代辦者身份證及復印件和報名者出具的代報名委托書。
4、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宣城市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面試通知書的領取時間于面試前另行通知。
5、注意事項:
(1)報名表的填寫:報考者應填寫《2013年宣城市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可下載或現場領取)并簽署承諾。報名工作結束后,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再受理;考生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若不真實,一經查實,取消引進資格,后果自負。
(2)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面試。
(3)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及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者語言表達、臨場應變、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專業知識水平等。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考官組成: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計算面試成績時,除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其他考官平均分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法,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4、當參加面試實到人數等于該引進崗位計劃數時,設定面試成績70分為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達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
(四)體檢與考察 (含資格復審)
1、體檢與考察對象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若面試成績相同時,采取加試辦法從備用題庫中抽取一題加試,依照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遞補人員確定照此規定執行。
2、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復審)工作由宣城市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領導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3、體檢參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因體檢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4、考察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等,同時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復查。
5、遞補:在擬引進人員有關信息公示結束前,因下列情形導致引進崗位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照規定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擬引進人員有關信息公示結束后(下列第2項情形除外),不再遞補。
(1)擬引進人員體檢、考察(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
(2)擬引進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引進人員公示結束前自愿放棄聘用的;
(4)導致擬引進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引進工作每個環節的結果,在宣城市國土資源局網站上公示3天,其中,確定為擬引進人員的有關信息公示7天。
(六)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影響引進的,由宣城市國土資源局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履行報批手續。對違反招聘有關規定的,取消引進資格。
(七)聘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審批后,引進單位須與新進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等手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引進工作紀律
(一)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二)嚴格執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肅招聘紀律,規范招聘程序,認真落實人事考試工作規則和保密與責任追究等制度,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廣大考生合法權益,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三)在招聘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本公告的行為必須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
(四)對有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第30條、第31條、第32條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情形的,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有關事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宣城市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此次公開引進工作由宣城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局)派員全程監督,同時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咨詢電話:市國土資源局 0563-3035915
監督電話:市紀委監察局 0563-3027470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63-3026400
附件:2013年宣城市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宣城市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組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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