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區政府法制辦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法制事務輔助工作人員2名。
一、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性別不限;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類專業;
4.具備熟練使用計算機文字處理和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政治清白,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者有相關崗位工作經歷的優先。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形式。
2.報名材料: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兩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如實填寫的《甘井子區政府法制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國外留學人員需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報名時間和地點:
現場報名:11月21日—12月25日,在區政府法制辦綜合科(甘井子區明珠廣場1號甘井子區政府大樓425室)報名。
聯系電話:0411-86319442
(二)面試
利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技能、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察
按照1:1的比例對擬錄用人員確定考察人選。
三、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及試用期
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工資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參照甘井子區合同制工作人員標準執行,并按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通訊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應聘人員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應聘人員負責解決。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