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增城區社會福利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
一、招聘崗位
會計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做事認真,責任心強。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3、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男女不限,年齡40周歲以下;持會計從業資格證,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4、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嚴格遵守會計法、會計準則、財政制度和會計制度。
5、愛崗敬業,有吃苦耐勞、樂于服務和甘于奉獻的精神,有一定抗壓能力,熟悉操作財務軟件及辦公軟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考慮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2、被政府部門辭退、開除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上午8:30時-12:00時;下午2:30時-5:30時)。
2、報名地點:增城區增江街東橋東路63號(增城區社會福利院內一樓辦公室)。
3、提交資料如下:
(1)《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
(3)畢業證、會計從業資格證;
(4)未婚證或計劃生育證明;
(5)報考人員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6)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3張。
(以上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1、我單位將對應聘簡歷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應聘者將電話通知參加面試。
2、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三)面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考核。
(四)體檢
1、體檢時間及地點:具體以福利院公布為準;
2、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資格。
(五)公示、聘用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正式聘用并確定試用期,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崗位待遇
受聘人員經招用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工資待遇參照增城區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聘員工資福利標準,按規定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五、其他事項
本招考公告及相關內容由增城區社會福利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2725631;聯系人:郭蘊華。
廣州市增城區社會福利院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