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南寧市江南區那洪北部灣科技園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北部灣科技園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有關事宜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共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0名,其中:使用事業編制崗位1名,編外聘用崗位9名,具體崗位及招聘人數詳見《南寧市江南區那洪北部灣科技園區衛生服務中心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熱愛祖國,忠誠黨的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勝任主管部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配的工作任務。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4.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5.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各崗位的具體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 現役軍人。
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 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 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規定期限內不得報考的人員。
5.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職人員。
6.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7.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和聘用的人員。
8. 基層公務員服務期和事業單位聘用試用期未滿人員。
9. 經開區轄區范圍內公立醫療機構在職在編人員。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南寧市江南區那洪北部灣科技園區衛生服務中心招聘報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和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局(南寧市江南區星光大道230號2號樓213辦公室)
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格的計算,均截止至2016年12月28日為計算基數(如:35歲及以下,為1980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報名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資料必須真實,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在報名表如實填寫在職工作情況。
(二)資格審查
依據本簡章規定的崗位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的提交的材料原件、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原件當面驗證后即歸還本人)。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及時反饋報名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資料和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考試成績。
三、面試
所有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均參加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經開區勞動人事局通知考生。
四、考察
使用事業編制的崗位需對擬聘人選進行考察,根據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數 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均可確定為考察人選。
五、體檢
(一)按招聘崗位數1:1確定體檢人選。
(二)考生在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三)使用事業編制崗位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四)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五)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安排到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原則上,復檢不得在原體檢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的,可按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一)使用事業編制崗位根據面試、考察、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報有關部門核準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編外聘用崗位根據面試、體檢結果擇優確定為擬聘人選。
(二)招聘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并加蓋招聘單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費用(體檢費除外),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報名咨詢電話: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局 0771-4518838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衛生計生局 0771-4517525
監督電話: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紀檢監察審計局 0771-4518413
(附件1)南寧市江南區那洪北部灣科技園區衛生服務中心招聘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2)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