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基層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揚州市《關于定向培養基層農業農村人才的實施意見》(揚農[2016]67號),我市2017年繼續與有關院校聯合開展農業農村人才定向培養工作。2017年擬招生30人左右(其中提前單招20人,其它10人),男女生比例為2:1,采取“定點招生、定向培養、推薦就業”方式,為服務農業、服務農村培養實用型、復合型人才。
1、 招考對象
2017年畢業的高中畢業生,報考普通高校(含統招、提前單招、對口單招)、志愿從事基層農業農村工作并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的高郵市戶籍學生。
2、 培養院校及專業
提前單招3年制專科:
1、 蘇州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現代農業專業(單獨組班);
2、 江蘇農牧科技職業學院畜牧水產專業;揚州職業大學園藝技術、園林技術專業;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現代農業專業。
3、 培養流程及政策
1、報考辦法。有定向培養意向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參加上述農業院校的提前單招考試、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達到相應的院校錄取分數,與高郵市農委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協議書同時報揚州市農委備案。
有定向培養意向的學生,錄取前需預先填寫定向培養意向書(可在江蘇高郵農業信息網下載,填好后送或寄高郵市農委科教科),參加初步面測。
定向培養學生憑錄取通知書和《定向培養協議書》到培養院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憑協議享受政府提供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資助。
2、就業推薦。定向培養生畢業后需返回高郵,可獲得如下推薦就業崗位:一是可到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從事農技推廣工作;二是可到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從事農業農村工作;三是可到新型合作農場、農業股份合作社、農業園區(基地)和農業企業等單位從事農業技術服務、管理等工作。定向培養畢業生選擇工作崗位采取優生優選的原則,依據所在院校對學生的綜合排名,由高到低,在推薦的崗位中選擇就業。
3、使用政策。定向培養生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畢業后可參加我市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錄考試。定向培養生在就業崗位享受相應工資待遇,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
詳見《高郵市定向培養基層農業農村人才的實施意見》(江蘇高郵農業信息網www.jsgy.agri.gov.cn/ )。
咨詢電話:高郵市農委科教科 84683816,13773453882。
高郵市農業委員會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