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報社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浙江工人日報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工人日報社:浙江省總工會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主要職責是:牢牢把握省總機關報的定位,緊緊圍繞黨政、工會的中心任務和重點工作,服務大局,做好宣傳、引導,傳遞正能量;全心全意為各級工會、為廣大職工服務,做好工會組織喉舌,發揮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單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69號12號樓。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3個崗位共5名。
(一)招聘條件
1、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該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工人日報社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報名時應已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應聘。
2、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前獲得相應資格。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1月16日后出生)。新媒體運營總監,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6年1月16日后出生)。
5、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自公告之日起開始至2017年2月6日17:00止(以郵件收到日期為準,逾期不再受理)。應聘人員可發送電子郵件到郵箱zjgrrb@sina.com(郵件主題設為出生年月xxxxxx+姓名)。報名郵件需有以下內容:填寫完整的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及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戶口薄等相關證件掃描件、本人近期2寸證件照電子版。報考人員對網上報名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5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在浙江工會網上,并通過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兩種方法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按筆試40%和面試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由省總工會組織,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時間、地點:2017年2月16日下午(半天),省委黨校文欣校區。
筆試內容:相關綜合知識。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名單在浙江工會網站公布,同時電話通知面試入圍人員。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有資格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浙江工人日報社辦公室進行面試前資格復審。復審合格的,參加面試。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和專業能力考查相結合。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入圍人員名單在浙江工會網公布。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體檢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浙江工會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進人或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本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本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2)浙江工會網(http://www.zjftu.org/);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浙江工會網公布,請應聘者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省總工會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電話:0571-85118336/85113240。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浙江工人日報社辦公室直接咨詢。電話:0571-88869591/87207705。
附件:
1、浙江工人日報社招聘崗位表.xlsx
2、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xls(二)
浙江工人日報社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