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航道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廣東省航道局是負責全省航道建設、維護、管理,保證航道安全暢通的事業單位,所屬基層事業單位主要承擔轄區通航水域航標的設置、遷移和撤除工作;恢復漂移、流失、損壞的航標;承擔轄區航道的測繪,向相關單位、船舶提供航道尺度的信息及變化情況;采集與航道有關的水文信息;承擔航道機構管轄的船閘、攔河壩操作運行和管理工作等職責。為加強我省航道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增強服務廣東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99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全日制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條件:一般應為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的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的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7.符合單位所在地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省航道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7年2月20日9:00至2月22日16:00
(二)報名地點或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連同本人彩色證件照,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箱地址見《廣東省航道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郵件標題為:考生姓名+所報職位代碼。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hrss.gov.cn)或廣東省航道局網站(http://www.gdwb.gov.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同一人報考多個崗位者取消報考資格。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至2017年2月24日,資格條件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告知應聘人員。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貼上本人彩色證件照(報名時的同一張照片),連同個人身份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應聘人員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一)筆試。
時間定于2017年3月4日9:30。
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包括綜合能力和航道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1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廣東省航道局網站公布。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入圍人數達不到1:3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
報考船舶駕駛及輪機類崗位的,面試采用實操方式進行。
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站和廣東省航道局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復審等事項另行通知。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保持通訊暢通。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1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站和廣東省航道局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工作經歷等時間界限計算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因面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報考單位根據需要可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3372612
監督投訴電話:020-83392830
附件1:廣東省航道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廣東省航道局
2017年1月17日
附件1:廣東省航道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