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紀檢監(jiān)察隊伍建設,強化紀檢監(jiān)察工作力量,根據(jù)《中共嵐皋縣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縣級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構管理的意見》,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為縣紀委監(jiān)察局派出(駐)機構選調工作人員10名。
一、選調職位
縣紀委監(jiān)察局派出(駐)機構工作人員10名。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縣內各級黨政群機關、財政全額拔款事業(yè)單位中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的在職干部。
(二)資格條件: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具備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文化知識和理論水平。
2、熱愛紀檢監(jiān)察工作,有強烈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工作認真細致,務實勤奮,堅持原則,作風過硬。
3、在校學習期間和參加工作后未受到任何處分或責任追究,無不良社會反映。
4、2012年9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財經、審計、經濟、法律、工程管理等專業(yè)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三、選調程序和步驟
(一)公告。印發(fā)《嵐皋縣選調縣紀委監(jiān)察局派出(駐)機構工作人員簡章》,并于11月23日前在嵐皋電視臺、嵐皋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嵐皋黨風廉政網(wǎng)、嵐皋縣人事網(wǎng)等新聞媒體發(fā)布。
(二)報名。凡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經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于11月25日至11月28日在縣紀委辦公室報名(聯(lián)系電話2521313)。報名人員應填寫《選調縣紀委監(jiān)察局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薄、畢業(yè)證和能證明本人符合報考條件的有效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介紹信,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報考人員必須提供本人真實準確信息,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選調資格。
(三)資格審查。11月29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提請縣選調縣紀委監(jiān)察局派出(駐)機構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
(四)考察。在一定范圍內采取個別談話等形式考察報名人員適應職位要求的分析判斷能力、邏輯思維能力、隨機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采取民主測評、走訪座談等形式,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xiàn)情況。
(五)選調
考察結果經縣紀委常委會審定,提出建議名單,報選調縣紀委監(jiān)察局派出(駐)機構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確定選調人員,由縣紀委監(jiān)察局根據(jù)工作需要統(tǒng)一安排具體工作崗位。選調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合格后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
四、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選調工作的領導,成立由縣委副書記盧峙兵同志任組長,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唐培安同志,縣委常委、組織部長余波同志任副組長,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編制、財政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縣選調縣紀委監(jiān)察局派出(駐)機構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本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紀委監(jiān)察局,具體負責公告發(fā)布、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察及其他相關工作。工作中要嚴格工作程序,嚴肅紀律,加強監(jiān)督,確保選調工作有序進行。
五、本實施方案由縣選調縣紀委監(jiān)察局派出(駐)機構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嵐皋縣選調縣紀委監(jiān)察局派出(駐)機構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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