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我區巡邏防控工作,結合我區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0名巡邏協警 (均為男性、民族不限)。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克拉瑪依戶籍的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國家承認學歷)畢業生;
2.大專及以上學歷者,不限戶籍;
3.退役士兵需高中及以上學歷,不限戶籍。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近三年來,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人員;
2.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人員;
3.立案審查尚未做出結論人員;
4.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5.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公示和正在進行體檢、考察考生;
6.約定服務期未滿人員;
7.法律、規定要求不得列入公開招聘范圍的其他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2)被公安部門認定為有犯罪嫌疑或違法劣跡的人員;
(3)有宗教極端思想,參加過非法宗教活動,曾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的人員;參加邪教組織活動人員;
(4)有吸毒、紋身及其它不良行為、不宜從事協警工作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期間出生);
3.具有A1駕駛證件且安全駕齡10年以上者,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5歲;
4.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公安機關政審有關規定。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面試、筆試、體能測試、體檢、資格審查程序進行。
(一)采用現場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可自行下載表格填寫或在報名處填寫),并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學歷證書原件及其他有效證件或證明原件(同時提供相應復印件一式一份,使用A4紙張復印)、近期同一底片1寸藍色免冠照片2張,復員軍人須同時提供退伍證,對再就業人員需提供2017年1月1日前已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二)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克區戶籍報名者至戶籍所屬各街道、外地戶籍報名者至居住地所屬各街道進行報名,報名地點、聯系電話如下:
1、勝利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準噶爾路33號,友聯大廈一樓四中對面),咨詢電話:6248851;
2、昆侖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南新路79號雅典娜鍋爐房旁),咨詢電話:6245476;
3、銀河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塔河路117號八小對面),咨詢電話:6232751;
4、天山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油北清真寺旁,油建北39號),咨詢電話:6232701;
5、金龍鎮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永盛路6號),咨詢電話:6992152。
白堿灘區、獨山子區、烏爾禾區戶籍報名人員請至克拉瑪依區公共就業管理局(長征小區內原九小)現場報名。
(三)報名時間:2017年3月16日—4月14日(工作日)
(四)面試
面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報名表》和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面試時間:2017年3月17日起,電話通知報名人員按指定時間集合(請報名者務必保持手機暢通)
面試地點:克拉瑪依區公共就業管理局(原老九小院內)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思想政治素質、語言表達、組織協調等綜合能力。
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下列4類人員給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10分;
2.縣(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機構)授予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3.國家或自治區級勞動模范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4.服役期間曾擔任班長(副班長)職務或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和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加5分;
符合加分條件,但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人員,不予加分。符合上述多項條件的按最高標準加分1次。筆試滿分100分,加分后超過滿分的按滿分計算。
筆試成績根據總體情況確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分數線以下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六)體能測評
對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體能測評。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七)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體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其中視力適用“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
報考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異議,可在次日書面申請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復查結果為最終結果。
體檢不合格(或放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所產生的缺額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行承擔。
(八)考察政審
主要內容:被考察人員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其學歷等相關證件進行審核。
入闈人員按照《簡章》要求的資格條件接受審核。審核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準考證、《報名表》和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其中:
1.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任職、立功相關證明;
2.符合考試加分條件的人員,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和不誠信行為的,考察政審視為不合格。所產生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聘用
經試用期(3個月)考核合格后,簽訂1年服務合同協議(含試用期),后期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續簽工作合同。
三、其他要求
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簡章》內容,嚴格對照自身條件和崗位要求報考。報考人員要誠信報考,確保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凡在報考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考資格,且列入禁考黑名單。
四、咨詢電話
克拉瑪依區巡邏防控大隊綜合室:0990-6523016
附件:2017年克拉瑪依區公安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巡邏協警報名表
克拉瑪依區公安分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