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若干名,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公證員助理2名,內勤人員1名。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政治可靠,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公證員助理要求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學歷,內勤人員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文秘或檔案管理專業優先);
3.年齡35周歲以下;
4.身體健康;
5.平陽縣戶籍或平陽縣生源。
三、報名須知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5日~5月5日的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聯系電話:63735322、63719011.
2.報名地點:平陽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中介大樓二樓(207辦公室)
3.報名要求:
(1)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張,并當場填寫《平陽縣公證處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報名表》。
(2)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且需與《平陽縣公證處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3)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4.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實行差額招聘。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本著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通過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等程序進行錄用。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者自愿報名,經筆試,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比例進入面試(若名額錄取不足,則按比例遞減進入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經體檢、政審合格后,擇優聘用,依次替補。
五、考試范圍
公共基礎知識,公證法律法規等。
六、其他
1.對聘用人員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或不能勝任崗位的,取消錄用資格。
2.未盡事項,由平陽縣公證處負責解釋。
平陽縣公證處
2017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