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建設我區鎮(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切實推動鎮(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工作,根據《惠州市鄉鎮(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選聘辦法(暫行)》(惠市殘聯〔2016〕74號)文件要求,惠城區殘疾人聯合會決定在全區范圍內公開選聘鎮(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主要職責
全區共選聘鎮(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13名,每個鎮(街道)各選聘殘疾人專職委員1名(具體見崗位表)。
此次招聘的殘疾人專職委員在鎮(街道)殘聯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接受上級殘聯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殘疾人事業,具有敬業和奉獻精神,作風正派,在殘疾人中有較高威信。
(二)熟悉殘疾人工作業務知識,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和表達溝通能力,能夠獨立履行崗位職責。
(三)具有本鎮(街道)常住戶口,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三、四級肢體殘疾人,四級視力和聽力殘疾人或智力、精神殘疾人直系親屬。智力和精神殘疾人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是指和殘疾人有直接血統關系或者婚姻關系的人,如父、母、夫、妻、子、女,下同)擔任專職委員原則上不得超過本縣(區)鎮(街道)專職委員總數的20%(全區共2名)。
(四)年齡在18周歲至40周歲,具有高中(含中專、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現在聘在崗的鎮(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工作優秀的,學歷可放寬到初中文化程度,年齡放寬到女性45周歲以下、男性50周歲以下。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五)報考人員為殘疾人的只能報考其本人戶籍所在鎮(街道)的殘疾人專職委員職位;報考人員為殘疾人直系親屬的只能報考其殘疾人直系親屬的戶籍所在鎮(街道)的殘疾人專職委員職位。
三、薪酬待遇
鎮(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工資待遇享受我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輔助性崗位人員)工資標準。
四、選聘程序
(一)公告。區殘聯在單位網站等平臺發布選聘公告,在各鎮(街道)及村(社區)辦公場所張貼選聘公告。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各鎮(街道)殘聯辦公室 。
3.報名程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準確把握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到報名所在地報名。具備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7年惠城區選聘鎮(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報名表》一份〔可通過惠城區殘聯官方網站下載或到鎮(街道)殘聯領取〕;
②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或畢業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③個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4張(其中1張貼報名表上);
④報考人員為殘疾人的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的殘疾人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報考人員為殘疾人直系親屬的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直系親屬殘疾人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⑤《計劃生育證明》(可面試時提交)。
資格預審查。區殘聯、各鎮(街道)殘聯對報名人員資料進行預審查,預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進入下一程序,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進入下一程序。
發放準考證。區殘疾于2017年5月5日將準考證發放到各鎮(街道)殘聯 ,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到各鎮(街道)殘聯辦公室領取。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年齡、工作年限、服務期等計算,學歷學位、資格證書等取得時間均為報名截止日止。
(3)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職位數,考試如期進行。
(三)考試。考試由筆試、電腦實操、面試三部分組成。
1.筆試、電腦實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電腦實操。
(1)筆試、電腦實操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申論等;電腦實操內容:主要測試文字錄入、編輯和信息傳送等。
(3)其它:各報考人員憑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2.面試。
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人選。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
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電腦實操成績×20%+面試成績×40%;
此次選聘不設單科成績60%合格線的限制,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體檢、考察。體檢和考察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細則(試行)》實施。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考審人員名單。如報考的殘疾人直系親屬總成績入圍人員超出選聘人員20%(全區共2名)時,區考核組參照上述方法選取該類人員的前兩名,其它鎮(街道)依次由報名的殘疾考生遞補。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放棄體檢或政審不合格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五)公示。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同時在區殘聯、區人社局網站以及鎮(街道)辦公場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選聘結果經所在鎮(街道)和區殘聯認定后,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雙方意愿,并在殘疾人專職委員考核合格后,方可續訂勞動合同。
五、其他事項
(一)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考務咨詢:惠州市惠城區殘疾人聯合會
聯系電話:0752-2386121。
附:1. 2017年惠城區招聘鎮(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崗位表.doc
2. 2017年惠城區招聘鎮(街道)級殘疾人專職委員報名登記表
惠城區殘疾人聯合會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