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所屬北京市民間組織國際交流協會秘書處公開招考工作人員公告
2017-04-11
北京市民間組織國際交流協會秘書處(以下簡稱“市民交協秘書處”)為北京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會員單位開展民間國際交流;承擔本市民間組織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北京市民間組織國際交流協會的日常工作。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專技〔2010〕10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247號),結合崗位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人數
此次公開招考職位1個,招考人數1人(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
(四)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職位所需的專業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六)具有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三、公開招考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起止時間為2017年4月11日至4月28日
報名方式:本次招考采取郵寄報名的方式。招考人員可登陸北京市人力社保局(www.bjld.gov.cn)、北京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www.bjyx.org.cn)網站,下載并填寫報名表。于2017年4月28日前將以下材料郵送至北京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辦公室,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南河沿大街97號。
聯系人:段士合、王景惠,電話:65265419、65140042。
2、材料要求如下:
(1)填寫清楚報名表(見附件2)中要素,在右上角粘貼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戶口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4)學歷、學位、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
(5)職位條件明確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書復印件;
(6)自行準備的其他材料。
3、資格審查:根據職位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后,
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單位將通知報名人員進入筆試環節。報名人數比例低于3:1的,則取消該職位。
(二)考試安排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筆試時間定為5月13日(周六),以實際通知為準。
2、資格復審: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筆試成績(60分以上者)前5名人員進入面試,如遇考生個人原因不能參加面試,則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考生需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需攜帶資料原件。
2、面試:資格復審符合職位條件的考生參加專業考試和結構化面試。
3、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上述環節時間、地址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行)》執行。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并進行考察。
(四)公示和錄用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北京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被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
四、需要說明的事項
1、報考者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資料,復印件均需使用A4紙,凡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2、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3、具體筆試、面試通知及公示結果等見北京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網站。
4、本次招考,除在相關網站公示信息外,將以電話方式通知各環節入圍人員,凡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注:報考者應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咨詢電話:65265419、65140042
附件:1、《2017年北京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所屬北京市民間組織國際交流協會秘書處公開招考職位計劃表》
2、《2017年北京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所屬北京市民間組織國際交流協會秘書處公開招考人員報名表》
北京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2017年4月11日
1、《2017年北京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所屬北京市民間組織國際交流協會秘書處公開招考職位計劃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