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激勵引進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急需短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考核招聘有關事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4〕263號)、《樂山市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樂人社發〔2012〕99號)規定,現就樂山市犍為縣2017年上半年第二次公開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編制控制和合同聘用管理的原則;
(三)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基本情況(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對象及基本條件
(一)范圍和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2017年應屆及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的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所需資格條件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二)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應與所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兩欄的相應資格條件要求相符;
(4)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相關部門書面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違規違紀處于禁考期內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或聘用后發現報名者如有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情形,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四、年齡、學歷、專業及名額 (詳見附件2)
1.具有醫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年齡35周歲以下的研究生不受專業和名額的限制,全部考核招聘到縣級醫療機構;
2.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年齡可放寬到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10周年以上,且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參保年限能達15周年以上人員,不受學歷限制,可考核招聘到鄉鎮衛生事業單位。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有意報考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如實準確填寫《樂山市犍為縣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見附件3)。在規定時間內持報名信息表、畢業證、學位證(2017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持學院開具的學歷證明、就業協議書)、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參考的還應帶上社保局開具參保年限的證明原件以及1寸標準照一張,到以下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名:
1.時間: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8:30-12:00 。
2.地點:成都醫學院新都校區“蜂巢”體育館。
(二)資格審查
公開考核招聘工作小組在報名現場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考核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資格的,取消報考者的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三)面試和確定體檢人選或簽訂就業協議
對資格審查通過者,當場面試。面試合格者,非應屆畢業生發給體檢通知書;應屆畢業生當場簽訂就業協議。在這次考核招聘中,按報名順序進行面試,至計劃招聘崗位滿為止。
(四)體檢
確定體檢人選的非應屆畢業生,由犍為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簽訂就業協議的應屆畢業生待畢業后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可申請復檢一次,若復檢不合格則取消招聘資格。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填寫《犍為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察表》,并辦理個人檔案轉遞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將在犍為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進行審核確認,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審核確認和簽訂聘用合同
若公示無異議,由縣衛計局將擬招聘人選的材料報縣人社局審核確認。
審核確認后,縣衛計局先組織報到,報到時招聘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資格證原件,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手續,不提供者,不予聘用,然后組織聘用單位與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人員在聘用單位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違約者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否則不予流動。
不服從安排者或超出規定時間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待遇
按國家政策和我縣有關規定執行。
七、監督
為保證此次公招的順利進行,維護公招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833-4221259(犍為縣紀委)
0833-4251335(犍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咨詢電話:0833-4251503(犍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0833-4238513(犍為縣衛計局人事股)
八、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在樂山市人事考試網和成都醫學院校園網發布,涉及本次招聘的其余公告均在犍為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二)應聘人員報名后要及時關注指定網站、并保持通訊暢通,未按要求及時提交材料、參加招聘各環節活動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2.招聘崗位條件一覽表
3.2017年樂山市犍為縣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信息表
犍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