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基層動物疫情防疫工作,完善基層動物防疫體系,有效控制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和保障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額濟納旗嘎查動物防疫員兼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協管員聘用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要求,經報請旗政府批準,決定在全旗范圍內招聘嘎查動物防疫員兼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協管員20名,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應聘人員應具有額濟納旗戶籍,在本嘎查放牧或長期居住,熟悉本嘎查牧戶分布及牲畜養殖情況,年齡在18-40周歲之間的男性。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復轉軍人不限學歷),遵紀守法,熱愛畜牧獸醫工作,積極承擔工作任務,吃苦耐勞,認真負責。
2、具有畜牧獸醫相關專業學歷的優先聘用。
3、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
4、具有防疫員的能力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熟悉防疫責任區狀況。
6、具備履行防疫員職責的其它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聘用
1、現役軍人;
2、在校就讀學生;
3、嘎查書記、嘎查達、副嘎查達、已聘用為草原專職管護員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其他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名額
全旗共招聘20名,其中兼職15名(達來呼布鎮、東風鎮、哈日布日格德音烏拉鎮、蘇泊淖爾蘇木、賽漢陶來蘇木、溫圖高勒蘇木、馬鬃山蘇木每個嘎查各1名,巴彥陶來蘇木烏蘇榮貴嘎查和吉日格朗圖嘎查各1名);專職5名(旗畜牧獸醫站)。
三、工作地點及主要職責
(一)工作地點
兼職動物防疫員在相應嘎查工作;專職動物防疫員在旗畜牧獸醫站站工作,遇工作需要可隨時派往蘇木鎮協助工作。
(二)主要職責
1、開展畜牧、獸醫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
2、承擔本嘎查動物計劃免疫和強制免疫及消毒、佩戴耳標、填發免疫卡、填寫免疫檔案。
3、協助蘇木鎮農牧業服務中心開展動物產地檢疫。
4、掌握本嘎查畜禽養殖情況、出欄、補欄情況,做好動物疫情普查和疫情報告。
5、協助旗畜牧獸醫站及蘇木鎮農牧業服務中心做好其它工作。
四、待遇
嘎查動物防疫員兼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協管員經聘用簽訂協議后,工作補助每年15000元,其中10000元為基本工資,按季度通過財政一卡通發放;5000元作為獎勵績效工資,年末由旗畜牧獸醫站、蘇木鎮農牧業服務中心及嘎查按照《額濟納旗嘎查防疫員考核管理辦法》共同考核后一次性發放。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戶籍所在嘎查
六、應聘人員需提供材料
1、《額濟納旗嘎查動物防疫員兼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協管員報名表》(點擊下載或復印);
2、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歷證書復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藍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檔案袋1個;
4、應聘人員自行準備的其他材料;
5、復轉軍人要提供部隊復轉證明材料。
七、其他
(一)招聘方式
各嘎查動物防疫員兼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協管員的招聘由嘎查委員會按聘用條件民主推薦合適人選,報所在蘇木審核后,再由農科局會同蘇木鎮、嘎查終審通過。旗獸醫站招聘的5名專職動物防疫員由旗站自行聘用,報農科局審核。
(二)公示
對通過審核的擬聘人員,由旗嘎查動物防疫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額濟納旗門戶網站進行公示,期限為7天。
(三)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旗嘎查動物防疫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各蘇木鎮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聘用單位法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