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朗鎮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是隸屬于中山市南朗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3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現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
招聘具有3年以上征地拆遷工作經歷的社會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年齡在45周歲以下;
(四)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會流利粵語;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七)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八)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人員,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工作經歷及出生時間計算至2013年12月16日。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南朗鎮人民政府組織人事辦公室,聯系電話:0760-85521891,聯系人:周凌;
(3)報名方式:到報名地點現場填寫報名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4)投訴電話:中山市南朗鎮紀委,0760-85521838。
(二)報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在報名地點現場報名。
(2)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凡屬于“三支一扶”畢業生等政策條件加分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報名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鄉鎮(區)及以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開具土地拆遷工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照4張。
(6)報名時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具體事項由中山市南朗鎮組織人事辦公室在考試前3天電話通知報考者本人。
(2)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3)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上公布。
(4)注意事項:因報考者個人電話通訊故障聯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將取消報考資格。
(二)面試
(1)面試對象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上公布。
(3)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4)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
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體檢
(1)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2)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1)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核人選,由中山市南朗鎮人民政府組織人事辦公室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進行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2)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考核資格的,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中山市人社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南朗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中山市南朗鎮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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