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白蟻防治中心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全國白蟻防治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全國白蟻防治中心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直屬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副司級單位,駐地浙江省杭州市。主要職責承擔行業政策法規的研究及政策規范、技術標準的編制;負責對管理規范與技術標準執行情況檢查;開展蟻害控制對策與技術創新研究,組織對行業產品與科研成果的評估與論證;組織國家級蟻害控制示范項目和國家級重點項目;開展職業技術與崗位培訓;組織開展國內外信息交流與科技合作等。本中心下設綜合處、財務處、質量管理處、對外協作處、科技發展處、教育培訓處等六個部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本次公開招聘綜合處文秘宣傳崗位1人。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下述具體要求: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中文學、新聞類、法學或行政管理學專業;
(二)具有1年以上新聞媒體采編報道、文宣、綜合文字等工作經歷;
(三)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5月17日后出生)。
具有文秘職業資格者優先。
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歸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6:00。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時間:2017年5月10日-5月18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5月10日9:00-5月19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此次崗位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7年6月7日-6月9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2017年6月10日(全天),杭州市內。
科目:《綜合應用能力》(A類卷)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6月23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資格復審
復審時間:2017年7月1日上午8:00。
地點: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路28號省建科院新大樓11樓。
應聘人員請攜帶以下資料: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以及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3、面試
面試時間:7月1日上午8:30。
面試地址: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路28號省建科院新大樓11樓。
形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考核、體檢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最優者(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為考核、體檢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http://www.zjjs.com.cn,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政務公開/專題專欄/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事業單位招考”欄目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三)監督機構及聯系方式: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0571-87055132(人教處),87052803(省紀委駐省建設廳紀檢組)。
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7226802(全國白蟻防治中心,俞韶蔥)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