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和《海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同時經縣有關部門核準同意,我局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和要求
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學歷學位要求專業要求其它要求
海鹽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工作人員1碩士研究生民俗學、中國古典文獻學、歷史文獻學專業戶籍不限
海鹽縣文化館鄉鎮文化指導員1大專及以上舞蹈表演、編導、舞蹈編導、舞蹈學專業嘉興戶籍或生源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能吃苦耐勞。
(3)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學歷等要求。社會人員報考的,學歷證書須于2017年5月9日前取得(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學歷證書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報名、資格審核、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報名方式為網上郵件報名。
1.報名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17:30止。應聘者可將報名所需材料(文檔或照片JPG格式)發送至郵箱:416849776@qq.com。
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表(插入電子照片,見附件)、身份證、畢業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為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位證書和相關獲獎證書等。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5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將初審結果通知本人。資格初審通過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將取消招聘計劃。
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3. 資格復審:考試前,初審合格的應聘者,需攜帶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考試。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由海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實施。
1.①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超過招聘計劃數10倍(含10倍)的,將采用筆試加面試的考試辦法。其中,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海鹽縣文化館的鄉鎮文化指導員崗位按招聘計劃數1∶6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海鹽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的工作人員崗位按招聘計劃數1:3確定面試對象。
②如果崗位報名審核通過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10倍(含10倍)的,將采用直接面試的考試方法。
2.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海鹽縣文化館的鄉鎮文化指導員崗位采用綜合能力測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其中綜合能力測試30分、專業能力測試70分。
海鹽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的工作人員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相關專業知識以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3.成績計算辦法。
采用筆試加面試方法的,則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若直接采用面試方法的,則綜合成績等于面試成績。
(三)體檢、考察
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辦法進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鹽縣人事人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確定擬聘用人選后,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 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監督和聯系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海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與本次公開招聘相關的各項相關事宜將發布在海鹽縣人事人才網http://www.hyrcsc.com.cn/,屆時報名人員可到網上查詢。
聯系電話:0573-86168535,聯系人:蘇佳歡
監督電話:0573-86034095 海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紀檢組0573-86035228 海鹽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海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海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人員報名表
海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