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加強城管執法力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合同制男性協管員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2.熱愛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能吃苦耐勞、善于做群眾工作;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 10日至1999年 5 月 10日期間出生),身高168cm以上;
4.江陰市戶籍,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復轉軍人放寬到高中或中專學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在其他各類人事考試中有違紀行為且在禁考期的;
3.曾被單位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曾受過黨(團)紀、政紀處分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的;
5.在讀普通高校畢業生;
6.有其他不宜擔任城管協管員的。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本人自愿,符合條件者可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7年 5月10日至 5 月 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雙休日期間接受報名。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報名。
(三)報名地點:江陰市青山路136號城管大廈一樓處理中心。
三、報名時提交材料
(一)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張;
(二)填寫《江陰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招聘協管員報名登記表》;
(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四)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五)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六)退伍、復轉軍人的退伍證(原件、復印件)。
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應聘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考試內容為江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應知應會相關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容貌標準》、《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無錫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采用閉卷考試,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設合格分數線50分。筆試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解決問題能力、人際交往能力、語言表達、儀態舉止等。采用結構化面試,以筆試合格線上的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數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人數未達到比例的崗位,按筆試合格線上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體檢程序。
(三)總成績計算:總成績采用百分制,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比例計算后相加構成。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相同時取面試成績高者,如再同分,則另進行加試,取最后一次加試成績高者。
五、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從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需求數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進入體檢程序。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費用自理。體檢日期另行通知。
(二)體檢合格后進行組織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是現實表現、工作實績以及報考資格的復審等。
(三)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空缺時,在考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江陰市城市管理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二)聘用人員待遇按照江陰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薪酬標準實行。
七、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協管員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考試紀律,接受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監督。舉報電話:86865717(市城市管理局監察室)。
八、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成績公布、相關通知等均將在江陰市城市管理局網站(http://www.jiangyin.gov.cn/cgj/c/tongzhigonggao.shtml)上公布,請考生登陸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86865715(江陰市城市管理局組織人事科)
江陰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二Ο一七年五月九日
附件1、招聘協管員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 2:江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應知應會.doc
附件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容貌標準.doc
附件4: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doc
附件5:無錫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