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濱州市魯濱公證處是濱州市司法局直屬副縣級事業單位。因業務發展需要,根據《公證法》等法律法規,濱州市司法局現面向社會組織實施2017年度山東省濱州市魯濱公證處聘用制公證員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25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至1992年5月1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具備法律職業資格。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要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辭去原工作。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二、招聘職位
山東省濱州市魯濱公證處聘用制公證員2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個人報名
報考人員可在2017年5月8日至24日(節假日除外)的工作時間,到濱州市司法局現場書面提交報名申請。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署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招聘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取消本次招聘資格的處理。
現場申請地點:濱州市濱城區黃河五路交通大廈725室。
咨詢電話:0543-3361587。
現場申請需攜帶的材料: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單)及復印件,本公告附件中附的報名申請表、誠信承諾書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上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照片除外)。
2、資格審查
提交報名申請人員請于2017年5月25日至26日期間登錄濱州市司法行政網(http://new.bzssfj.gov.cn/)公告查詢是否通過報名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需按時參加錄用考試,錄用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結構化面試)。
四、錄用考試(結構化面試)
錄用考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考生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結構化面試由濱州市司法局組織,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邀請市司法局領導和全市法律服務行業專家等擔任,由市司法局政治處隨機指派。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資格審查公告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2017年5月31日;
面試地點:濱州市濱城區黃河五路交通大廈711室。
五、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體檢考察時間為2017年6月1日-6月7日。
體檢環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到指定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環節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和誠信記錄等。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本次招錄出現缺額時,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后,擬錄用人員相關信息在濱州市司法行政網站上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無異議的,按照相關要求辦理入職手續。
七、其他事項
1、新入職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期間發給每月1750元試用期基本工資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轉為公證員助理。
辦理公證員執業證書后,發給每月2800元基本工資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績效工資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規定發放。
2、本招聘公告由濱州市司法局政治處負責解釋。
2017年度山東省濱州市魯濱公證處報名申請表、誠信承諾書、單位同意報考證明.zip
濱州市司法局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