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下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市能源監察支隊擬面向全市公開考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考調對象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
二、考調計劃及職位
市能源監察支隊為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下屬參公管理正科級事業單位?颊{人員為市能源監察支隊參公人員?颊{名額1名。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專業,具有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經驗;
4.中共正式黨員;
5.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2年5月21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6月8日(工作時間的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方式:本次考調采取現場報名。報考者須攜帶《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公開考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表》2份(A4紙雙面打印,貼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2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1張到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人教科(炳草崗大街2號市政府大樓6樓)報名。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考試
1.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計劃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相應比例的,經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公開考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仍達不到相應比例的,調減或取消考調計劃。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2.面試。筆試結束后,按照考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參加筆試人數與考調計劃的比例低于3:1,則全部參加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統一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及其他綜合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實施,考察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如有報考者自愿放棄或者經考察不合格情況,可在參加面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五)體檢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黨組綜合面試和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如遇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可在參加面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如所有參加面試人員體檢均不合格,不再遞補,該考調職位取消。
(六)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考調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不影響調動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核定的非領導職數范圍內確定職務。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紀檢監察室對此次考調過程進行監督,接受投訴舉報。對考調工作中弄虛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違紀違規參加考調的人員,取消其考調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六、此次考調工作由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紀檢監察室:3347360
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人事教育科:3336514
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公開考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報名表.doc
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