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含山縣城市管理局擬公開招聘執法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5名(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較強的吃苦奉獻精神,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分配;
2、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可放寬至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從本單位辭職或被本單位辭退的。
5、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行政執法機關工作的。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人員須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軍人提供);④一寸免冠藍底彩照2張。考生所提交材料復印件概不退還。
2、報名時間: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31日(節假日正常報名)。
3、報名地點:含山縣城市管理局二樓辦公室(華陽東路178號)。
(二)考錄辦法
此次招聘采用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應具備的相關條件進行審核。
2、報名人員應保持電話暢通,因聯系不上和其他原因沒能準時到場參加考錄項目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綜合素質。如面試分數并列,退伍軍人優先錄用。面試最低合格線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對面試后確定的入圍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招考相關標準。
5、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對體檢不合格者,或考察中發現有本公告第二項第二款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再按面試成績高低遞補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三)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公示5天。
(四)聘用
招聘人員實行勞動合同管理,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合同到期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五)招聘人員待遇
1、聘用人員工資待遇不少于2200元/月(除五險);另外根據工作需要,享受加值班補助。
2、聘用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根據工作崗位需要配發服裝和執法裝備(離崗時須交回單位),食宿自理。
(六)教育訓練
對新招聘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崗前培訓。
電話:0555-4315683
手機:183255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