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寧河區司法局公開招聘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寧河區社區矯正工作規范深入開展,按照《中共天津市委辦公廳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社區矯正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津黨廳[2015]51號)要求,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從事社區矯正日常監管輔助工作。
一、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7日至1999年7月17日期間出生);
3、崗位要求詳見《職位表》;
4、具有寧河區戶籍;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崗位職責及工作地點
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從事社區矯正日常監管輔助工作,工作地點:所報崗位中的鄉鎮司法所。
三、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由寧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司法局組成招聘小組,負責具體招聘工作。采取報名、資格初審、考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1、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于2017年7月6日發布公告,報名在北方人才網網上進行(網址:www.tjrc.com.cn)。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報考人員可在提交申請后的24小時內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
報名時間:2017年7月17日9:00至2017年7月21日17:00
繳費時間:2017年7月17日9:00至2017年7月23日17:00
2、筆試
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試》,筆試成績為100分制。2017年8月11日在報名網站公布筆試成績。
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2017年7月26日9:00至2017年7月28日17:30。
筆試時間:2017年7月29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資格復審
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提交身份證、戶口本(本人頁)、畢業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后即退,復印件留存。資格復審未通過者取消面試資格,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8月15日9:00-17:00
資格復審地點:寧河區經濟開發區五緯路1號增一號,寧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人才流動窗口。
4、面試
按筆試成績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果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談》。
打印面試準考證時間:2017年9月6日9:00至2017年9月8日17:30。
面試時間:2017年9月9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5、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6、考察
通過體檢后,按照程序對個人及家庭主要成員情況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表現、是否參加邪教及其他非法組織等情況。
7、公示
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8、錄用
公示期滿后,符合錄用條件的報考人員按所報考職位,依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具體鄉鎮,如出現并列,則抽簽決定選崗順序。與勞務派遣機構按規定程序訂立勞動合同,派遣到所選的鄉鎮司法所從事社區矯正日常監管輔助工作。
9、工資待遇
每人每月工資執行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現標準月薪2050元(未扣五險),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社保五險。
本次招聘工作由寧河區司法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69587319
寧河區司法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