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區面向2012屆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考核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關于做好我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渝發改社〔2010〕639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2屆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考核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采取考核招聘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我區擬面向2012屆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考核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大渡口區面向2012屆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考核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具體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2012年與原大渡口區衛生局簽訂《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的重慶醫科大學全日制2012屆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留校察看等學校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取得協議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醫風醫德素養,品行端正,具備扎實的學科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開始之日前一日);
6.符合《崗位一覽表》中的招聘條件要求;
7.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凡符合招聘范圍和條件者均可報名,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區衛生計生委組織開展。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8日上午9:00-下午5: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大渡口區行政中心3樓310辦公室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考生現場填寫《大渡口區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提供1寸免冠登記照片2張,簽訂本人承諾。同時提供以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1)本人身份證;(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3)《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
考生按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區人力社保局比照招考簡章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當場發放《準考證》,進入下一環節。
(二)專業科目測試
專業科目測試的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詳見《準考證》。專業科目測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職業道德、醫學專業知識、醫患糾紛處置能力等。成績當場宣布,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含60分)者為合格,考生成績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或90分及以上(含90分)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若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須由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記錄在冊。
(三)體檢和考察
按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時間、地點、注意事項電話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由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要求,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再次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則在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合格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無法遞補的,取消招聘。公示及后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大渡口區人民政府網”和區行政中心一樓大廳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學校、專業、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及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大渡口區人事聯席工作會審批,并報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經審批備案同意聘用的人員,由區人力社保局下達聘用文件,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之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政策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符合聘崗規定的,聘用相應崗位;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執行回避相關制度,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大渡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3—68871735(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事業科)
附件:1.大渡口區面向2012屆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考核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8月修訂版)
3.大渡口區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